1/3
何不将优秀历史保护建筑列入“一网统管”?
东方网2020-08-26 15:43:23

近年来 ,上海一直在推进优秀历史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但过去几年间,因为业主违规装修,破坏建筑结构导致的事故仍时有发生,令人痛心。最近,静安寺街道率先试点将其纳入“一网统管”来治理这一难题,化被动为主动,真正管到“万无一失”!

2017年,巨鹿路888号业主擅自把由匈牙利著名建筑师邬达克承接的列为上海市优秀历史保护建筑项目全部拆除,令人痛惜不已,并引发重大舆论事件。为防止此事重演,静安区静安寺街道把优秀历史保护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历史风貌区保留建筑全部列入街镇网格化管理平台,在200多处历史建筑上安装了感应设备(简称三保卫士),实施智能化监管。

静安寺街道率先试点在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等实施智能化监管,能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不失为一个有效的好办法,且用于此项的费用也不大。目前上海公布第一至第五批优秀历史保护建筑共计1058处、近4000幢,如何让申城优秀历史保护建筑不再重演巨鹿路888号被全部拆除的悲剧?民进会员,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房地产时报编辑郁放炼建议各区各街道借鉴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的做法,积极跟进,结合当前的“一网统管”城市智能化管理要求,让所管辖的优秀历史保护建筑全部纳入智能化管理系统,借助科技手段,真正地管到“万无一失”,共同为中华民族“保护历史文物,传承历史文脉”作出一份应有努力。

选稿:潘馨仪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