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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评丨反腐败不信“既往不咎”
东方网2020-08-31 10:14:55

近年来,反腐败斗争呈现持续坚挺的态势。除了严肃查处在位任职官员以权谋私、大肆贪腐的案件,同时,对那些已退休离岗多年的腐败官员也实行“倒查”,将他们推上了历史审判席。人们无不拍手称快!

倘若梳理十八大以来的落马官员案例,人们可以清楚地发现:有不少退休或退居二线的官员屡被查处。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确立了“终身问责”制度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建立“责任终身制”,对离岗退休的贪腐官员实行“倒查”,这表明:领导干部可以退休,但反腐败没有“退休”的时候。

如2019年7月,仅一个月,就查处了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原副主任吴玉波和伊春市原副市长、公安局长李伟东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级侦查员尹建江等18名退休官员,有的已退休5年以上。从退休“时长”来看,广东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谭丽群被立案查处时已退休了11个年头。日前,中纪委在资源领域掀起一场正风反腐运动,从集中查处、业已结案的情形看,各地不少涉案的“厅官”,如吉林省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罗亦非,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原副厅长冯斌等都已退休多年。其退休被“倒查”基于两种劣迹:一是在任时权钱交易,中饱私囊,退休后东窗事发;二是退休后“发挥余热”,利用原有的人脉关系和社会影响继续谋取私利,最终咎由自取。中纪委明确提出:要“倒查20年”。

透视退休官员“落马”现象,它强烈地传递出一个讯息:反腐败不信“既往不咎”,因贪腐欠下的账终究要以自身的政治代价偿还!

在有些官员看来,退休即意味着“平安着陆”,进入了反腐的“避风港”,他们天真地认为:“退了退了,一退就了”,只要在位任职时没有露出马脚,退休后便可万事大吉。更有甚者,以为退休后,组织上不仅不会追究在任时的问题,对于退休后的行为也会“眼开眼闭”而逃避监督,故依然一意孤行,变本加厉地大捞一把,“权力期权化”现象乃是折射出这一心态。对离任退休官员实行“倒查”,这无疑昭示:退休只是“时间点”,但不是“安全线”,正义从不会缺席,反腐也没有追诉时效期限。

官员终身追责是现代政治中的一个基本常识,无论时间过去多久,官员倘若在位时任职有贪腐劣迹,就必须为自己的罪责埋单。退休绝非“保险箱”,设若在任职时贪腐,退休后被“倒查”,也是一种符合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因为反腐败要求一以贯之,人走“查”不凉,只要官员伸出过贪腐之手,“被抓”是必然的结果,仅是时间的迟早而已,任何侥幸心理都是徒劳的。“倒查”那些已退休的腐败官员,就是要让在位的官员明白一点:贪腐终究是一种终身风险,不要指望“一退解千愁”,而要在心理上自觉形成“不敢贪、不想贪”的意识,从思想上彻底扼杀贪腐的萌芽,真正做到“两袖清风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反腐败斗争当然亟须重视遏制“增量”的问题,即以在机制、体制和制度三方面齐头并进,锐减腐败的数量,严控腐败的势头,同时也得加大打击的力度,解决一个“存量”的问题。后者当有两端:除了追究在位任职的官员贪腐并加以严惩外,“倒查”那些退休离岗的腐败分子,不使之“漏网”。唯有如此,才能彰显出我党一再重申的“反腐败决不手软”的主旨思想。

作者:沈栖
选稿: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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