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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谭松韵母亲被撞身亡案开庭
北京青年报2020-09-01 02:53:00

2018年12月31日晚,演员谭松韵的母亲黄某在四川泸州叙永县出车祸受伤,于2019年1月23日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者在事故前有饮酒行为,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昨天上午,本案在叙永县人民法院开庭,马某肇事时是否涉嫌毒驾成为焦点。

跨年夜肇事逃逸

嫌疑人事发前有饮酒行为

2019年1月25日,叙永县公安局针对此交通事故发布通报称,2018年12月31日23时,在叙永县叙永镇西大街发生一起3人受伤,驾驶人驾车逃逸的交通事故。其中一名伤者黄某(女,55岁,叙永县人)于2019年1月23日抢救无效死亡。

该案发生后,叙永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侦查工作,于2019年1月1日14时查获肇事车辆并确定马某(男,28岁,四川省叙永县人)为嫌疑人。经过警方的多次劝投,2019年1月2日10时,马某在家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嫌疑人到案后,公安机关立即按照办案程序对马某进行讯问,并对其血液和毛发进行抽样送检,通过走访调查及相关视频资料佐证,嫌疑人肇事前有饮酒行为。马某因涉嫌交通肇事于2019年1月16日被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叙永县看守所。

在本案中被撞后去世的黄某是演员谭松韵的母亲。检方对马某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同时,黄某的亲属谭松韵等人及受害人陈某、杨某也作为原告向马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8月31日,本案在叙永县人民法院开庭,黄某的女儿谭松韵及其代理律师张起淮、其他受害人代理律师等人出席庭审。

被告人认罪、认罚

辩称因会车导致事故

在庭审直播中,公诉人调取了被告人马某肇事前在餐馆饮酒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马某在离开餐馆前喝了约7杯啤酒。

对于肇事逃逸的基本事实,被告人马某认罪、认罚。在庭审过程中,马某称,他是因为被对向会车的车辆灯光晃到而导致事故发生。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要求播放事故监控视频,以证明事故发生时,被告人撞击3名受害人时是在与另一车辆会车的时候,而且另一车辆驶过了道路中心线,此外,当时附近有一辆违停车辆,这些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且这些车辆在事故发生后也直接离开现场,是否也涉嫌肇事逃逸。同时,被告人辩护律师称,3名受害人行走时几乎并排行走在路上,很靠近路中间。对此,公诉人表示,3名受害人行走时位置是变化的,而且是靠右行走,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

受害方的代理律师也表示,即使在会车时发生事故,马某当时也未对前方的受害人鸣笛提醒。同时,被害方代理律师称,马某的车辆在肇事现场没有刹车痕迹,肇事及逃逸时车速没有减慢,可见其肇事逃逸的恶意。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询问办案交警罗警官,除了马某及3名受害人,是否有其他交通事故参与人,驶过道路中心线与马某对向会车的另一车辆是否承担事故责任。罗警官称,事故发生时,与马某驾驶车辆会车的车辆没有与马某发生刮擦,与马某肇事逃逸无关。

除了酒驾,被告人是否涉嫌毒驾成为本案庭审的另一焦点。对此,2019年7月18日,叙永县禁毒大队进行了查询,未发现被告人马某此前有吸毒记录。

谭松韵及其家属

索赔501万余元

据了解,被告人马某曾经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行4年。事故发生后,受害人黄某的家属除了收到了交强险赔付的9万元外,未收到被告人马某的任何赔付。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据受害人黄某近亲属的代理律师张起淮称,谭松韵及其家属请求判决被告人赔偿黄某家属501万余元,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等。同时,受害人杨某也提出,请求判决被告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30万余元。受害人陈某则提出,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赔偿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11万余元。

昨天18时30分许,谭松韵当庭发言称:“从案发当天至今已经一年八个月,我是受害人黄某唯一的女儿,我一直在等一个公平的审判。这段时间,没有接受到肇事人对于家属的一点真诚的歉意,心里很不舒服。希望依法给被告人该有的判决。”发言中,谭松韵声音略带哽咽,待发言结束向代理律师致谢后便离场。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马某肇事逃逸,未能履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的法定义务,其虽然有自首情节,但因逃逸导致警方未能对其酒后驾车及时检测其肇事时的酒精含量,其认罪、悔罪态度与其他案件自首者有所区别。案发后,马某未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未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时至今日仍未化解社会矛盾,在量刑时应予以考量。该案当庭未宣判。

文/本报记者 戴幼卿 统筹/蒋朔

作者:戴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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