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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学历无法报考选调生,内蒙古教育厅:招考可按需设条件
澎湃新闻2020-09-02 07:37:00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爆料称,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招录不允许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并称这一规定与国家政策相悖,是就业歧视。“疫情影响下,苦读三年,严进严出,我们的就业路在何方,求政府、社会给我们莘莘学子一个说法。”

8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处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确认,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招录对象确实不涵盖非全日制学历的毕业生。

今年6月5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北疆先锋”发布了《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公告显示:2020年计划面向国内普通高校集中选调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929名。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其中,定向培养生定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非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可以报考。)

事实上,就在今年2月14日,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布今年选调生招录公告前的4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还转发了教育部的上述文件。五部门在转发教育部通知时提醒各盟市委组织部,各盟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国资委,自治区各部门,各自治区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国家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意义,以及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强化就业权益保护,在招录、招聘和落户等方面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机会,共同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

对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原则上各部门应当按照教育部的通知精神来组织招聘,但具体的招考计划制定是由招考部门自己决定的,招考部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设定招聘条件。

在公开招聘中拒绝非全日制学历学生报考的情况不是孤例。此前,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杭锦旗和准格尔旗的教师招聘拒绝非全日制学历一事致歉,称确实存在有关考试组织人员由于不了解教育部等五部门今年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在资格审核时对非全日制学历未予通过。但因为考试报名工作已结束,即将开考。鉴于考试工作组织程序的严密性,已不能够重新组织报名,对给网友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鄂尔多斯方面还表示,已责令相关旗区和部门在今后的招聘考试中,严格贯彻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有关政策,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相关人才提供平等就业机会。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杨喆 实习生 林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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