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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新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存在“强制绝育”等问题
中新社2020-09-03 13:58:00

中新社乌鲁木齐9月3日消息,新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民众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节育措施,不存在“强制绝育”等问题。当日,新疆社会科学院主办的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发布《关于境外炒作新疆人口问题的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就新疆的人口稳长与计划生育政策表达上述观点。

《研究报告》称,近期,德国反华学者郑国恩发布所谓“研究报告”《绝育、宫内节育器和强制性计划生育:中共在新疆压制维吾尔族人口出生率的运动》,片面引用一些数据和别有用心的个案报道,妄称“新疆自然人口增长急剧下降”,污蔑新疆存在所谓“强制绝育”问题,这既不符合科学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也不符合新疆的真实情况。实际上,新疆维吾尔族人口一直持续增长,在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研究报告》认为,2018年新疆人口增长出现下降,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结果,也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族群众生育观念转变的体现。2017年以前,喀什、和田等南疆地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到位,存在较为普遍的超生现象。近年来,新疆在推进精准扶贫的过程中,通过入户摸排等方式,识别出大量的超生人口,并实事求是地按规定给予落户。

新疆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从2017年的15.88‰、11.40‰分别下降至2018年的10.69‰、6.13‰,2018年新生人口比2017年减少了约12万。根据卫生健康、统计部门的估计,其中因依法治理超生问题,约少生了8万人。同时,随着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南疆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人口持续增多,各族民众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素质大幅提高,生育观念发生了改变,越来越多的民众自愿选择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研究报告》还认为,计划生育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新疆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了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目前的人口增长类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

新疆与全国一道实行计划生育,既是落实基本国策,也是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新疆属干旱区,水资源短缺,荒漠化问题严峻。特别是南疆人口快速增长,耕地资源短缺问题日趋严重。2018年,南疆四地州人均耕地面积2.32亩,是世界平均水平(3.42亩)的67.78%。一个时期以来,受“三股势力”干扰破坏,新疆特别是喀什、和田等南疆地区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不到位,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严重,导致了新疆人口自然增长过快,摊薄了有限的自然资源和扶贫资源,也给许多家庭造成了过重的经济和抚养负担。为统筹解决水、耕地等资源环境硬约束与人口发展的关系,让新疆各族人民过上好日子,新疆需要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新疆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人口过快增长压力得到缓解,各族人民的身体素质得到巨大改善,特别是妇女儿童保健水平不断提高。各族民众平均预期寿命2015年已达74.82岁。

世界人口发展趋势表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高,人们自我价值实现和优生优育的观念越强,生育率、人口自然增长率都会随之下降。随着新疆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族民众出行、居住、教育、就医、就业等生活条件发生根本性改观,促进了人口质量的稳步提升,新疆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78年的22.55‰、7.69‰和14.86‰,分别下降到2018年的10.69‰、4.56‰和6.13‰,新疆人口发展进入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人口增长类型。

《研究报告》称,新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群众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节育措施,不存在“强制绝育”等问题。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经历了先内地后边疆、先城市后农村、先汉族后少数民族的有序展开的过程,对少数民族执行有别于汉族的相对宽松政策。新疆作为中国的一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从未制定和实施针对单一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

新疆自1975年起,在汉族人口比较集中的乌鲁木齐等城市实行计划生育政策。1981年发布《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开始在汉族人口中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策。1992年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办法》,开始在新疆全部人口中实行少数民族比汉族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即城镇汉族群众提倡一对夫妻生育1个孩子,农村的可生育2个孩子;城镇少数民族群众一对夫妻可生育2个孩子,农村的可生育3个孩子。2017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和各族群众生育意愿趋同,新疆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各民族实施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即城镇一对夫妻可生育2个孩子,农村一对夫妻可生育3个孩子。《研究报告》指出,新疆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不仅比汉族晚了17年,而且仍然比内地相对宽松。

《研究报告》介绍,近年来,新疆采取推进依法管理、加强宣传倡导、提供优质服务等手段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民众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育龄妇女自愿接受输卵管结扎术和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和田等地遵循民众自愿与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民众选择适合自身的长效避孕措施,一段时间内自主选择接受免费输卵管结扎术、宫内节育器放置术的民众大幅增加。实践证明,在各类避孕措施中,输卵管结扎术和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属长效避孕措施,是国际公认的副作用小、安全性和有效性高的避孕措施,已在国内其他地区广泛应用,也被新疆育龄民众自愿接受。

(原题为《新研究报告认为新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不存在“强制绝育”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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