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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拖欠教师工资违法 相关责任人应为此付出代价
东方网2020-09-07 10:49:46

近日,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上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派员赴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大方县自2015年起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截至2020年8月20日,共计拖欠教师绩效工资、生活补贴、五险一金等费用47961万元,挪用上级拨付的教育专项经费34194万元。(澎湃新闻9月5日)

我注意到这两天舆论一直在给贵州大方县政府讲政策讲道理,梳理了相关政策,也讲清了为什么不能拖欠乡村教师工资的基本道理。但是,对于那些应该为拖欠教师工资的负责的地方政府而言,仅讲政策讲道理恐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让他们明白,拖欠教师工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且必须有人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教师法》第六章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对照这些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很清楚的一个事实就是,贵州省大方县多年拖欠教师工资高达数亿元,不只是违反政策的问题,当地政府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可能涉嫌严重失职甚至渎职,而且任意挪用预算,是不是也违犯了《预算法》?长时间拖欠教师工资显然是踩了法律的红线,违犯了相关法律,当地政府要承担的不只是数亿元的教师工资清欠补偿责任,有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必须让一再拖欠教师工资的地方政府以及相关责任人付出沉重的代价,甚至要承担坐牢的风险。由此以儆效尤,看看以后哪个地方还敢随意挪用教育财政预算拖欠教师工资?

我不能不怀疑,贵州大方县政府这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大概以为山高皇帝远,上级监管鞭长莫及,所以胆敢对国家政策阳奉阴违。也许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把大方县看成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有点“土皇帝”作风,以为在“自己的地盘上”可以为所欲为,做事无所顾忌,或许没有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但他们毫无疑问是根本没有想过拖欠教师工资违法了,头脑里根本就没有多少法律意识,不客气地说,这些领导就是一群法盲!你跟法盲谈“尊师重教”,简直就是对牛弹琴,更是对法律的不尊重。

或许当地官员在舆论的谴责和上级的批评下会装模作样做检讨,不咸不淡地扯什么对尊师重教“认识不足”对乡村教育“重视不够”,避重就轻模糊焦点转移公众视线企图推卸责任。我劝大家不要上当。既然是法盲,也就没了规则意识,你能指望这样的基层官员有远见卓识吗?何止对待教育对待教师缺乏起码的尊重,恐怕在其它方面也难以叫人放心,政策上鼠目寸光不会让人意外。

对付这种法盲,要讲政策,更要讲法律。维护乡村教师的权益,必须高举法律杀威棒,让基层管理部门领导懂得尊师重教的同时,学会尊重法律。

作者:马长军
选稿: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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