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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忍受长期家暴24岁儿子十多刀捅死父亲,一审被判13年
现代快报2020-09-12 20:28:00

父亲长期对家庭不负责任,且对家庭成员有家暴行为,导致其与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24 岁的儿子小程不堪忍受,持匕首连捅父亲十多刀,致其死亡。近日,江苏宿迁中院审理了此案,一审判处小程有期徒刑 13 年。

杀害父亲前,儿子上网查询杀害亲人的法律后果

公诉机关指控,程某长期对家庭不负责任,导致其与家庭成员之间矛盾日益激化。2019 年 8 月底,51 岁的程某与儿子小程因家庭琐事在电话中发生争吵,双方约定当晚在宿迁市宿城区街上打架,随后小程开车从外地赶往三姐家中。次日凌晨,程某赶到三女儿家附近,并再次在电话中与小程吵起来。随后,小程下楼开车撞向父亲,小程因担心他报复,又持事先准备的匕首连续捅刺父亲背部、胸部等处十多刀,致其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小程的刑事责任。不过,案发后小程在原地等待抓捕,可以认定具有自首情节。该案因长期家庭矛盾引发,程某长期对家庭不负责任导致该案发生,事后小程得到所有亲属谅解,当地村民请求对小程从轻处罚。

小程的辩护律师提出,案发前程某威胁在街头等小程,并在现场持工具对小程有伤害行为,小程属于正当防卫;程某长期不务正业,不照顾家庭,不赡养老人,常对妻子和儿女实施家暴,对该案的引发有严重过错;事后小程明知自己的三姐报了警,但他没有逃跑,而是等待警察,在公安机关抓捕他时没有反抗,有自首情节;小程属于义愤杀人、激情杀人,而且他一贯表现较好,认罪认罚,得到了程某近亲属的谅解,小程所在社区众多村民请求对他从轻处罚。

小程在法庭上称,父亲程某长期对家庭不负责任,经常对妻子、儿女有家暴行为,小程姐弟四人由母亲抚养长大。2019 年 6 月,小程的父母离了婚。虽然离婚了,但父亲还经常骚扰母亲,并威胁让母亲活不过 2019 年,几个子女都劝母亲再找个伴,这样一来,父亲找母亲麻烦时,能有人保护。但就在家人商量时,程某扬言如果要给前妻找对象,就把他们都杀了,小程便产生了先弄死父亲的想法。

事发前,小程下楼看到父亲手里拿着棍样的东西,准备上前时被母亲劝阻。他便开车撞向父亲,打算将其撞残,防止他再骚扰家人。小程将父亲撞倒在地后,车子撞到了旁边一户人家的大门,之后小程持匕首下车,看到父亲走路一瘸一拐,正在打电话,以为他准备喊人。小程更生气了,他想到父亲让一家人无法过安稳日子,也为避免他日后报复,便持匕首捅向父亲后背、前胸等处。小程说,他杀害父亲,是为了保护母亲和姐姐免受骚扰,作案后知道家人已经报警,从未想过要逃跑。

据了解,案发前小程就产生过杀害父亲的想法,并用手机上网查过,得知这种故意杀人行为可能要坐十几年牢,案发当晚他又用手机搜索过相关杀害亲人后司法机关如何处罚的内容。

法院认定被害人有一定过错,酌情从轻处罚

宿迁中院经审理查明,程某长期对家庭不负责任,并对家庭成员有家暴行为,导致其与家庭成员之间矛盾日益激化。法院认为,小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小程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关于辩护人提出小程属于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正当防卫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被害人与被告人系父子关系,该案因长期家庭矛盾引发,案发前两人先在电话中约架,小程事先准备匕首,后不顾家人劝阻,先驾车撞伤父亲,后持匕首对受伤坐在路边的父亲后背、前胸等要害部位连续捅刺,致其当场死亡。小程作案时,虽然有证据反映程某持棍样的工具威胁要杀害家人,但小程及家人并未遭到程某现实的、紧迫的不法侵害,小程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法院认为,小程不能冷静、理智处理与父亲之间的家庭矛盾,产生杀害父亲的念头,其杀人意志坚决,杀人手段残忍,依法应当从严惩处。鉴于程某对该案的引发具有一定责任,且小程作案后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到小程一贯表现较好,系初犯、偶犯,且得到亲属谅解,当地村民也请求对小程从轻处罚,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宿迁中院一审判决,小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 13 年,剥夺政治权利 3 年。(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原标题《不堪忍受长期家暴,24 岁儿子十多刀捅死父亲》)

选稿: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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