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艺品 | 从《刑场上的婚礼》的票房情况看戏曲电影新发展
中国艺术头条2020-10-11 11:47:00

在刚刚过去的双节小长假中,文旅产业强势复苏,特别是“国庆档电影院线”我们看到了超预期的票房成绩。在百花齐放的院线平台上,有一只“小众”影片,突破了“类型”票房纪录,这让创作者们,看到了坚持的希望,它就是粤剧电影《刑场上的婚礼》。

2019年末粤剧电影《刑场上的婚礼》的公映带来了惊喜,从2019年12月11日首映到2020年1月20日,单广州地区放映的总票房近230万元。若不是疫情中止了影片放映,首轮票房成绩必然获得更大的突破。

7月20日,广东电影产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刑场上的婚礼》列入首批复映片单,在广州、佛山进行公益放映。佛山是《刑场上的婚礼》的原型人物陈铁军的故乡,每场放映结束后,总有观众眼含热泪,久久没有离场。这个家喻户晓的革命爱情故事再一次成为热议的话题。截至9月底,《刑场上的婚礼》上映以来广、佛两地观影人次达到12万,观影人次、放映场次及票房,均创下了近三年以来国内戏曲类电影的最高纪录。

《刑场上的婚礼》猫眼电影票房数据

在传承优秀中华传统文化政策指引下,近年戏剧影片的产量及质量近年均呈上升趋势,作为中国电影史起点的电影类型——戏曲电影在新时代重新绽放。

戏曲电影多以戏剧传承、文化保护的角度进行创作,当中大多数的作品来自于经典舞台剧的改编,与主流观影人群更接近的现代戏比例却相对偏少,戏曲电影无法满足当下观众的审美需求。但《刑场上的婚礼》的成功展现出戏曲电影守正创新的新探索,着眼当代、关照现实的题材选择为戏曲电影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上映至今,观众好评如潮,专家们皆给予了高度评价。

著名评论家、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仲呈祥评价影片“守住本,守住正,创了新,努力以现代电影语言凸现粤剧审美优势,纵情地讴歌了精神之美、理想之美、信仰之美,演员的表演达到了用心、用情、用功,不仅有精神高度,也有文化内涵,深刻体现自强不息、为民立命和高尚圣洁的爱情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永恒魅力,为戏曲电影守正创新、培根铸魂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

著名剧作家、电影导演龚应恬表示,戏曲电影为什么拍?谁来拍?怎么拍?在这三个问题上,影片作了样板式回答:为什么拍?为弘扬传统文化而拍,为热爱戏曲的观众而拍,为培养、引导新观众喜欢上传统戏曲而拍。影片票房数据可喜可观,服务这么大一个观众群体,值得。谁来拍呢?让懂戏曲的人来拍。李瑞环同志有过一个讲话,“不要把戏曲片拍成纪录片”,就是要让戏曲行内人来干内行事儿。看得出,这是部内行的、懂戏曲的、尊重戏曲的戏曲片。怎么拍?戏曲电影归属上还是电影,《刑场上的婚礼》运用了电影的一切手段提升了粤剧艺术的视觉化,强化了几位梅花奖演员的唱念之美、身段之美、达意之美,最后完成了戏曲艺术和电影艺术的结合之美。这几个方面,《刑场》都做到了几乎完美,是近年戏曲片的一个标杆。

广州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罗丽则认为“影片及同名粤剧,无论是从题材的精神高度到传统地方文化的深厚内涵、舞台表演精湛的艺术价值,均体现出极高的站位,闪耀着信仰之光和人性之美,是革命浪漫主义的经典之作。”

中国艺术研究院影视所研究员高小健则表示:“在当今戏曲与电影不断向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像粤剧电影《刑场上的婚礼》这样唱响主旋律、讴歌中华民族光荣历史和英烈人物,同时又具有创新意味和出色艺术表现的精品,为戏曲电影的未来发展带来了重要的启示是值得喝彩的。”

《刑场上的婚礼》是21世纪以来岭南戏曲电影新浪潮中第一部现代革命题材的戏曲影片,改编自同名粤剧舞台剧,取材自革命烈士周文雍、陈铁军把刑场当成婚礼殿堂英勇就义的故事,展现了主人公无惧压迫和死亡的坚定信仰以及志同道合的高尚爱情。

影片主演为著名粤剧表演艺术家欧凯明(两度梅获得者)和崔玉梅(梅花奖得主),由知名戏曲片导演马崇杰执导,采用虚实结合的拍摄方法在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北京怀柔)完成制作。全片摄影录音、美术置景、服化道妆、后期特效等制作环节高标准执行,展现了专业精良的中国电影工业制作水平。

影片由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任第一出品方,是中国电影“国家队”的第一部粤剧电影。参与出品的还有广州市广播电影台和长影集团等,长影厂继1980年拍摄故事影片《刑场上的婚礼》后,再次参与同名戏剧片的创作。出品方认为该片会成为长映不衰的作品,2021年建党百年之际将再度公映,向经典致敬、向英雄致敬。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