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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列费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阳光财险支公司被罚25万
中新经纬2020-10-16 16:59:00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6日电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16日,贵州银保监局机关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被罚25万。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贵银保监罚决字〔2020〕32号罚单显示,因虚列费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对其罚款2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9月28日。

贵银保监罚决字〔2020〕36号罚单显示,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蒋云峰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9月28日。

贵银保监罚决字〔2020〕35号罚单显示,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负有直接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杨飞鸿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9月28日。

中新经纬客户端梳理发现,近期,多家财险公司因涉及虚列费用被罚。

2020年9月29日,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行为,虚列费用行为,中国银保监会无锡监管分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支公司罚款35万元。

2020年5月7日,因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等问题,辽阳银保监分局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罚款25万元。

2020年4月24日,因虚列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对人保财险澄迈支公司罚款12万元;对李明华警告并罚款2.5万元,对王文君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曾维兵警告并罚款2万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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