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太残忍!男子当街用开水烫猫,导致4只已成形的小猫胎死腹中
央视新闻2020-10-21 19:29:00

10月19日,山西太原

一段男子用开水烫猫的视频让人愤怒

视频中

男子将一只白猫锁在笼子里并用开水烫

路过的爱心人士发现后

立即制止男子并报警

随后,男子被警方带走

白猫也被送往宠物医院进行治疗↓↓↓

虐猫者称

“猫偷吃火腿,要往死里整它”

救助者贺女士回忆,当时她正在滨湖边遛狗,“听到有猫嗷嗷地叫”。贺女士立刻上前查看,发现有人把一只白猫锁在笼子里,然后用开水浇它。

贺女士看到后非常气愤,立即和另外两位路人合力阻止虐猫男子。当时虐猫男子声称,这是流浪猫,偷吃了他的火腿肠,就是要往死里整它。贺女士表示,在自己报警后,虐猫男子还一度想扔掉猫来毁灭证据。现场还有人试图动手打人。“我们摁住猫笼不让弄走,他们单位同事跟我们比划,要打我们。”

所幸警察及时赶到,第一时间控制住虐猫者,并将其带走。贺女士则将被浇母猫送往当地宠物医院救治。

宠物医院:被虐母猫已怀孕

4只小猫全部死亡

视频显示,这只猫被送到宠物医院后,已经奄奄一息,眼角还流出了眼泪。

经过检查,医生发现这只被开水严重烫伤的母猫已经怀孕,但是快发育成熟的4只小猫已胎死腹中。医生只能进行手术拿掉小猫,再摘除母猫子宫。

△母猫腹中四只小猫已死亡经过一夜治疗,母猫有所恢复,情况暂时稳定。宠物医院负责人李女士说:“目前猫咪缓过来很多,但是因为受到惊吓,应激反应很厉害。”

据了解,目前太原市动物保护协会已组织爱心人士照顾烫伤母猫后续情况。

保安公司:男子已开除

交纳5000元用于猫的后续治疗

10月20日,涉事男子所在的太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情况声明称,针对有媒体报道“男子系太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员工,下班后逗玩自养猫被猫挠伤,遂做出开水浇猫的不理智行为”,调查核实后对该名员工严肃处理,解除劳动关系。及时与太原市动物保护协会沟通,交纳了5000元费用,用于烧伤猫的后续治疗。

男子行为引发众怒:

太可恶!

对于男子虐猫的行为网友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愤慨:“对生命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用”“看文字就气得不行”“可以不喜欢动物但对生命要有敬畏之心”……

新闻多看点

专家:虐待动物的行为都是暴力行为

对社会有毒害作用

近年来,虐待、虐杀动物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产生了一些产业化的虐猫行为。近日,就有媒体报道,有一些虐猫者在网上向未成年人传播虐待、虐杀动物的图片和视频,还教唆未成年人虐待动物。

对此,法学家梁治平表示,虐待动物以及传播这类图片和视频的行为,不管是个人的,还是有组织的、产业化的,本质上都是暴力行为,对整个社会都有毒害作用。出于对生命价值的尊重,也出于对人们尤其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坚决反对虐待动物理应成为社会共识。

浙江理工大学教授、动物法研究所负责人钱叶芳建议,相关部门应根据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文本和立法精神,依法禁止在公开场合虐待动物、在网络传播虐待动物信息的行为;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将虐待、虐杀动物列为不良行为;将动物类公益损害案件纳入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反虐待动物亟需立法保护

今年全国两会,多位代表委员建议,立法对虐待动物及公开传播对动物施暴信息行为进行惩处。

全国人大代表高子程表示,建议通过立法禁止虐待动物来倡导社会公德。

全国人大代表赵皖平在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的议案表示,虐待动物的行为不仅有违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且与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交织,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表示,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虐待动物行为存在法律空白。她建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对构成动物虐待的犯罪构成要件,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做具体规定,对动物实行“分类管理”和“全面、全过程保护”。

责任编辑:颜楠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