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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宣传轨道一号线将开到璧山“黛山大道”,结果被罚近12万
上游新闻2020-10-23 18:15:22

借助轨道交通,渲染楼盘位置,已成为开发商一大炒作手段。璧山一楼盘日前在广告宣传中,傍上轨道交通一号线,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误导宣传,开发商因此被罚款11.91万元。

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2020年2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今年5月12日,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黛山道8號”现场检查发现,楼盘电子广告屏的模型中,标示“黛山大道”、“黛山道8號”的文字和图形旁,用红色线条标示了“轨道交通一号线(规划中)”。

据悉,“黛山道8號”位于银山路13号,紧邻黛山大道,开发商系重庆美城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查显示,2018年11月,重庆美城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瓯龙模型标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瓯龙公司制作“黛山道8號”项目的沙盘模型(含项目沙盘、户型模型、挂墙区域模型等),按照开发商指定的璧山区黛山大道与银山路交汇处安装交付。该合同总金额为282590元。

2020年6月23日,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函请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查相关情况,2020年7月13日,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复函称,黛山大道西侧无轨道交通一号线的规划。市场监督管理局由此认定开发商挂墙区域模型中宣传的“轨道交通一号线(规划中)”,是对规划中交通设施的虚假宣传,构成了对购房者的误导,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于9月28日作出处罚,对重庆美城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1.91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 陈富勇/文

封面配图来自重庆轨道集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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