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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捕 沪上仍有餐馆、超市宣称卖“长江野生”水产品?
新民晚报2020-10-26 19:35:00

新民晚报讯(记者 裘颖琼)为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有力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今天公布第二批违法典型案例。

嘉定区菊园新区禄源餐馆涉嫌虚假宣传案

图说:禄源餐馆“大众点评”外卖平台相关网页及店内菜单中,分别列有“野生甲鱼”“野生黑鱼”“长江桂鱼”“长江河虾”“长江白水鱼”等菜品。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供图(下同)

2020年8月25日,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禄源餐馆“大众点评”外卖平台相关网页及店内菜单中,分别列有“野生甲鱼”“野生黑鱼”“长江桂鱼”“长江河虾”“长江白水鱼”等菜品。

经核查进货单据,上述标称“野生”“长江”的水产品均采购自农贸市场和水产批发市场。当事人无法提供其为野生、产地长江的相关依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嘉定区市场监管局现已立案调查。

上海徐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案

图说:商家“锦和”主页的“网友推荐菜”一栏展示有“河豚鱼”菜品图片。

2020年9月21日,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外卖平台开展网络监测时,发现商家“锦和”(上海徐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页的“网友推荐菜”一栏展示有“河豚鱼”菜品图片。经现场检查,商家水产储藏室内鱼缸中储存有河豚鱼,并以“奶汤长江鲜”“长江特鲜”菜品对外销售,且其堂食菜单列有“长江野生虾”“清蒸长江活鲥鱼”“长江鮰鱼”“长江白鱼”“长江鳗鱼”等菜品。

经查,上述菜品水产原材料均从市场购入,为人工养殖。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海榆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

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接到长宁区局移送的关于上海榆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外卖平台上销售长江禁渔商品的线索。当事人在外卖平台“榆源•BUND”商家账号上售卖的“2688/十人套”餐饮服务商品中包含菜品“青花椒汁蒸长江鲜香白水鱼”。

经现场核查,该菜品原材料为养殖白鱼。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海市崇明县朱家食堂涉嫌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0年9月25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位于崇明区城桥镇西门路36号的上海市崇明县朱家食堂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在该单位水产区域内查见待加工的鳊鱼、鲈鱼、带鱼等冰冻海鲜,以及青虾、鲫鱼等水产,未查见上述水产品的索证索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海市崇明区三泰子超市涉嫌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0年9月27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位于崇明区长兴镇丰康路90-1-1号的上海市崇明区三泰子超市检查时,在其水产销售区域未查见有效的索证索票资料。据水产销售员陈述,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记录进货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等内容,也未保存相关凭证。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获悉,截至目前,上海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7825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586家次,检查农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商超21676个次,检查餐饮单位34390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32.3万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3087个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180条。与公安、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5次。立案查处28起案件。

作者:裘颖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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