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粗暴简单吓坏人!苏宁小店收银员众目睽睽下撕毁老人百元人民币
新民晚报2020-11-12 11:31:01

超市收银员误把真币当假币,竟当众撕毁百元大钞。几天前,这荒谬的一幕就发生在徐汇区罗秀路963号苏宁小店折扣店内。11月5日上午,年逾七旬的市民刘阿姨来到苏宁小店折扣店罗秀路门店购物,在使用现金结账时,她拿出的100元纸币被收银员当场撕成两半。未经验钞,岂能随意损毁人民币?事情过去几天,一想到100元人民币被撕毁的那幕,刘阿姨的心还在“颤抖着”,情绪至今难以平复。

图说:被撕毁的百元人民币 受访者供图

收银员当场撕钱

刘阿姨是苏宁小店折扣店罗秀路门店的会员。11月5日,她像往常一样来到店里购买日用品。结账时,习惯使用现金的刘阿姨,递上了一张100元面值的人民币。

收银员是一名中年女性,她怀疑纸币有假。没想到,还没等刘阿姨报出会员手机号,100元就被收银员撕成了两半。刘阿姨表示,门店收银台没有验钞机,事发时这名收银员既没有验钞,也没有报警或向店长汇报。如此粗暴的做法,加上现场其他顾客的窃窃私语,令老人十分难堪,内心难过而震惊,百口莫辩。

苏宁称“顾客诉求过高”

当天下午,刘阿姨急忙拿着被撕毁的100元去银行验钞,结果是真币。11月6日,刘阿姨的女儿李女士去另一家银行验钞,这张100元纸币再次被验证为真币。

李女士告诉记者,事发至今,70多岁的母亲天天在家中情绪低落,一想起在超市发生的事,就会忍不住掉泪。“给老人造成的心理创伤,这不是简单的一句道歉就可以弥补的。”为了维护母亲的权益,李女士选择向12315消费者维权线上平台投诉,要求苏宁小店严肃处理此事。

投诉后,苏宁相关工作人员回复李女士称,店方会陪同顾客一同去银行验钞,若被撕毁的100元验证为真币,会向刘阿姨道歉。至于对涉事收银员如何处罚,对方未有明确说法。

11月8日,在12315线上投诉平台上,苏宁方面反馈“因顾客诉求过高,暂无法满足顾客诉求”,双方未达成一致。

对此,李女士表示,“我们只是要求店方对这名收银员做出相应处理,给老人家一个实实在在的说法,这样的要求难道‘过高’了吗?”

苏宁处10倍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任何人在收到疑似假币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而不是未经银行鉴定,随意撕毁人民币。

目前,李女士已向徐汇公安分局凌云路派出所报案,警方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与苏宁小店折扣店取得联系后,11月11日下午5时,记者收到了相关情况说明。苏宁方面回应,针对该事件中的服务严重过失,将作全集团通报并对当班店员再培训,培训不合格解除合同。 按照公司规定,按照重大服务过失处理,处以10倍服务态度罚款。 苏宁方面还说,目前用户服务负责人正在与顾客沟通,后续将登门拜访,当面道歉,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

新民晚报记者 夏韵  

作者:夏韵
选稿:潘丽娟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