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鼓楼区医联体再添两家“新成员” 群众家门口享“三甲”服务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11-25 08:28:00

近日,福州市鼓楼区召开医联体工作推进会暨签约仪式。会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与鼓楼区安泰、东街、水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与鼓楼区妇幼保健院及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医联体合作协议。至此,鼓楼区已促成11家省市属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结成医疗联合协作关系。包括: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中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近年来在省、市医联体合作医院的协作带动下,鼓楼区基层医疗服务正悄然发生变化。

家门口“三甲”医院待遇是怎样的?

以前,居民去医院检查或就诊,来回需要跑上好几次,尤其是年老体弱的患者。现在,家在鼓楼的居民,可以不用去大医院排长队,到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可以享受到三甲医院的服务。省、市医联体合作医院定期选派专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坐诊、帮扶、指导等服务,使鼓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大大提升,基本可满足辖区居民看病问诊的健康需求。此外,还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深入社区,开展义诊和健康教育等公益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上级医院开通双向转诊通道,大大缩短了患者周转过程,为有需求的患者提供了便利。省、市医院还下派管理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帮扶指导,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机制,完善有关制度。

这就是医联体下的家门口医院,专业的医生、优质的医疗资源以及完备的医疗体系,让你不出社区就能享受三甲医院的待遇。

鼓楼区医联体的建设还离不开这么一群幕后人……

家门口的“三甲”医院还在升级中……

2015年起,鼓楼区制定出台《福州市鼓楼区医疗联合体工作联席会议规则》和《福州市鼓楼区医疗联合体工作制度》。2018年3月16日上午,鼓楼区政府与福建省立医院医疗联合体合作签约仪式在鼓楼区会议中心隆重举行。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按照就近联合、专科协作、兼顾传统合作关系的原则,鼓楼区促成11家省市属公立医院与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成49个医疗联合对口帮扶协作对子。目前医联体协作已实现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鼓楼区充分发挥紧密型医联体合作的优势,积极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在业务能力提升、人才交流培养和科研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有效利用远程医疗和信息化手段有效推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落实落地。

目前,鼓楼区实现了上级专家下基层坐诊、预约挂号、双向转诊等业务协作,带动了基层医疗和公卫项目提质增效。2019年至今,省市医疗机构的医生下沉社区坐诊约3500人次,各中心向上预约转诊近3000人次,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量达116万人次。

根据规划,鼓楼区将持续完善医联体联席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不断优化提升医联体协作内涵,通过人才培养、业务交流等互联互通方式,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门诊和重点学科建设,促进基层机构树立品牌,提升群众获得感。鼓楼区积极打造“医疗卫生15分钟服务圈”,解决居民群众看病就医难题,奋力开拓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新模式,满足广大居民群众健康需求。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