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中国驻意大利大使馆:调整核发健康码政策,将向检测机构逐一核对检测报告真伪
海外网2020-11-26 19:24:23

image.png

新年将近,但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长途旅行仍是引发感染的主要风险之一。实施核酸、血清抗体双检测以来,仍有多人在中转地或抵达国内后确诊新冠肺炎,对奔波途中的回国旅客个人健康及公共卫生安全造成较大威胁。为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维护个人和公共利益,驻意大利使领馆请大家在这一特殊时期,继续做好自身防护,坚持“非必要,不旅行”。同时,请大家注意以下有关健康码的调整和说明:

一、如确需回国,请选择从意大利直飞中国的航班。自11月30日起,驻意大利使领馆不再为自意大利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的乘客核发健康码。

鉴于各国航空公司政策不一,请在安排行程时仔细向航空公司咨询登机条件,避免在中转地行程受阻、被迫滞留。

二、驻意大利使领馆在为直飞中国乘客核发核酸码时,将向检测机构逐一核对检测报告真伪。完成这一流程需要一定时间,请每位申请人耐心配合,避免不必要的焦虑,使领馆将及时为符合要求的每位申请人核发健康码(包括节假日),确保您的行程顺利。

三、需提交驻意大利使领馆认可的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报告,应包括检测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完整信息。核酸检测报告应明确标注:采样方式为咽拭子或鼻咽拭子(tampone faringeo o naso-faringeo),检测方式为实时荧光RT-PCR方法;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报告应明确标注:采样方式为抽取静脉血,检测方式为化学发光法(Chemiluminescenza)或酶联免疫法(ELISA)。各类基于其他技术的检测、快速检测等均不被认可。

四、请每位乘客登机前,准备好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生成的健康码,并请随身携带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阴性报告电子或纸质版,以便航空公司查验放行。

来源:中国驻意大利大使馆网站

责编:扈嘉翼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