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浙江: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
中国新闻网2020-12-01 22:17:00

中新网杭州12月1日电(童笑雨)12月1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将探索把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

自今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提出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以来,中国各地中考政策的变化成为了家长们关注和讨论的焦点。

此次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包含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一体优质均衡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和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等五大项重点任务。

在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方面,文件提到,要强化体育锻炼,促使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改进体育中考。

此外,学校要指导学生形成1至2项艺术特长。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

文件还提到,将深化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考试招生录取制度。

教育优质均衡是永不过时的话题。该文件提出,到2022年浙江力争30%的县(市、区)创建成中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为推进关键领域改革,激发办学活力,文件提出,倡导教育家办学,支持校长大胆实践,创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完)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