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中国首个野象监测项目预警已逾3000余次 旨在减少人象冲突
中新网2020-12-04 22:59:16

中国首个野象监测项目预警已逾3000余次旨在减少人象冲突

图为系统后台示意图。中国移动云南公司 供图

记者4日从中国移动云南公司获悉,截至目前,中国首个亚洲象保护及监测预警项目已预警3226次,预计减少30%人象冲突事件。

亚洲象是亚洲大陆现存最大的动物,被列入《国际濒危物种贸易公约》的濒危物种之一。中国境内的野生亚洲象目前仅剩云南西双版纳、普洱、临沧等地区有其踪迹,总数量约300头。

今年年初,为提高对野生亚洲象的保护,由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牵头,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携手合作伙伴承建国内首个亚洲象保护及监测预警体系。即通过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多种先进技术实现对于象群的实时监测、追踪和保护,既缓解由于象群扩大带来的人象冲突问题,又使同域分布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发展。

该项目采用人工智能和深度学习训练平台的识别,用摄像头、红外相机采集含有亚洲象的图像或视频流,自动在前期存储的海量图像中检测和跟踪,进而对检测到的亚洲象进行生物识别,包括图像摄取、定位、图像预处理、以及亚洲象识别的核心功能和应用,首次突破夜间和残缺影像识别技术难点,目前识别率已达到96%以上。同时,该项目在西双版纳州涉象比较严重的村寨共部署约800台野保红外相机、20台摄像机及近200台智能广播。

截至目前,该系统累计预警3226次,APP线上报预警56次。通过项目的建设以及影像识别技能的提升,预计能减少30%的人象冲突事件。

中国移动云南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项目负责人表示,借助系统平台采集的数据,保护区的专家可以在原有单靠大象的足印、粪便、吃剩的食物残渣推断象群个体数量、分布范围和饮食习惯的基础上,基于人工智能模型,更高效的对亚洲象进行全天候的观测和精准识别,为食源地优化和亚洲象国家公园的区域规划提供科学参考,为亚洲象生态保护层面带来更长期深远的科研价值。(完)

作者:王旌亚
选稿:吴春伟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