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热点释疑|地暖对人身体有害吗?
河北日报客户端2020-12-10 08:15:00

寒冬已至,北方地区进入取暖季,集中供热的方式主要有两种,老式暖气片供暖和地热供暖。当地热这种取暖方式出现时,一时很受欢迎,因为既能节约室内空间、美化家居环境,又能达到很好的供热效果。然而一段时间后,有些人提出,住在地热的房子里总是感觉口干舌燥,头昏脑涨。直到现在,关于地热与老式暖气片供暖谁更好的争论依然存在。其中,关于地热供暖有导致儿童患白血病、诱发癌症、影响心血管健康、热辐射导致视力下降等言论在网络上流传甚广,似乎让地热供暖处于劣势。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专家阐释热辐射原理

地热,就是通过在地板中均匀铺设热媒,比如热水管、电缆等,利用热辐射的原理,达到取暖的目的。

根据热媒的不同,有水地暖和电地暖两种。水地暖是在加热管里注入热水,使其循环流动加热整个地板,原理与暖气片相同,只不过转移到了地下。电地暖是把发热电缆埋设在地板中,将电能转化为热能,实现地面辐射供暖。不管是水地暖还是电地暖,都会产生热辐射,而这也成为传言中影响健康的元凶。

那么,热辐射真有那么可怕吗?

中国科学院院士、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陶文铨在《传热学》中明确说明,自然界中的物体都会向空间发出热辐射,同时又不断地吸收其他物体发出的热辐射,这样才有物体间的热量传递。由此可见,热辐射只是热传递的一种方式,阳光也是通过热辐射传到地球的,因此并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而相较于水地暖,电地暖除了有热辐射传递的能量外,还有电场和磁场产生的能量。“不过这种能量对人体的影响相当小。”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智能所高级工程师刘少亮解释,电地暖使用的电加热供暖属于低频电流,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更何况电缆上面会有外壳、地板或者瓷砖,有了这些屏蔽,电缆的磁场和电场还会进一步下降。

相关资料显示,对于民用电源来说,是有一个绝对安全距离的,只要距离电源50厘米以上,用测量辐射的仪器去测量,辐射值是零,因此只要不是直接躺在地板上睡觉,是不会受到辐射伤害的。另外,目前也没有证据显示电地暖产生的热场会对身体造成影响。

●地热供暖中地板是关键因素

既然地热不会对人体产生辐射危害,那么为什么有的人在地热房间里会感到不适呢?专家表示,这与室内装修材料有很大的关系。

“一般家庭使用的地板,以复合板材为主。在生产的过程中,会使用到含甲醛、苯之类的物质,使得地板防水防蛀。包括在上油漆、拼装过程中,使用到的黏合剂,都含有一定的化学物质。”刘少亮说,哪怕不用地板,用地砖也难免会含有一定量的放射性物质,如氡气。刚装修完的家,哪怕没有地暖,也时时刻刻在慢慢地挥发甲醛、氡气等有害物质。区别就在于,质量好的材质有毒物质含量低,对人体的危害小。

有专家打过一个比方:开了地暖的房子,就相当于是把室内的有毒气体给“逼”出来,加快了甲醛、氡气之类的挥发。但是持续一段时间以后,地板内剩余的有毒气体就少了。从这个方面来说,地暖也算是加速“赶跑”了有毒气体。

那么,该如何正确选择地板呢?这就要求在长时间加热的条件下,地板的甲醛释放量不会超标。

据介绍,目前我国执行的复合地板成品标准要求甲醛释放量达到E1级别,即“小于或等于1.5毫克/升”,普通地板能够达到这个标准便是安全无害的。但是,地热地板由于有“加热”的特殊环境,要求甲醛含量越少越好,环保标准越高越好。因此,消费者可以把地热地板的环保标准设在E0级(欧洲最高标准)以上,即甲醛释放量小于或等于0.5毫克/升。(记者 王璐丹)

任编辑:刘海楠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