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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1290元买了一只患病有伤的加菲猫”
上游新闻2020-12-10 13:34:23

“本想买了一只健康的宠物猫,没想到店家却给我一只病猫。”12月8日,姜女士向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反映,她在渝北区叠彩城附近一家名叫奈斯猫舍的宠物店花1290元买了一只猫,收到猫咪却发现患有猫癣,前后腿也有问题,但宠物店不退换。

姜女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这是她第二次在奈斯猫舍买猫,之前她曾经从店主开在大学城的悠米猫舍买过猫,对店主也比较信任,11月23日微信联系并通过网上付款1290元,买了一只4个月大的纯白色加菲猫,至今保留着聊天和转账记录。“店主发一份合同照片给我,但照片比较模糊。”姜女士说。

姜女士住家距离宠物店大约30公里,双方商定由店主通过顺风车送来猫咪和购猫合同。为此,姜女士再三叮嘱对方要保证猫没有健康问题。

一个小时后,姜女士看到了猫咪,却发现猫咪不但有猫癣,而且前腿无法弯曲,后腿也站立不起来。“我花1290元买了一只患病有伤的加菲猫。”姜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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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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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猫合同

姜女士提供的购猫合同显示,甲方(店家)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有义务向乙方(消费者)告知猫咪健康状况等……对此,姜女士认为,店家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理应进行退换。“家里已经有了3只猫,我很担心它的猫癣会传染。”姜女士说,她第一时间通过微信联系店主要求退换,可没沟通几句,就被对方拉黑了。

第二天,姜女士带着病猫找上门去。“当时店主给我们写了一张纸条,一个星期内给我换一只纯白色加菲猫,保证无病无癣,品相一致,否则退款1290元,还签了字盖了章。”姜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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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一个星期内换猫的纸条 受访者供图

当天,姜把病猫还给了店家。后来,等她联系店主询问什么时间能拿到新换的猫咪时,对方却回复“找公司责任人啊,接不到了,店关门了”。

姜女士表示,贺先生既然写了保证书,就应该兑现承诺。

12月9日,记者联系了奈斯猫舍店主贺先生,对方一口否认说:“她不是在我这里买的猫。”

那么,一个星期之内换猫的保证以及在合同上盖章的重庆悠米宠物服务有限公司又是怎么回事?贺先生表示,那是自己的公司,只是店铺名字更改了。对于其他问题,对方没进行解释就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通过企查查APP查询到,重庆悠米宠物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不是贺先生,贺先生只是股东之一。

接着,记者辗转联系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舒女士。舒女士表示,之前确实与贺先生合伙开了这家公司,但是因为经营纠纷早就分开了,奈斯猫舍与她没有一点关系。不过,贺先生一直拿着公司公章,依然打着公司名义四处卖猫,出了问题就让顾客找公司负责人。“我现在也很被动,多次跟他沟通需要公章注销公司,但他总是推脱。”舒女士说。

律师:“保证书”是有效的

面对店主的一纸承诺,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对此,记者采访了重庆原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礼节。

张礼节律师认为,店主的保证书肯定是有效的,毕竟有店主的签字且收款人发货人都是店主一个人。虽然公司公章与店铺名字不一致,但仍然是有效的,在法律上称为“表见代理”。

张律师表示,店主出具了一份保证书,对姜女士维权是比较有利的。若店主继续耍无赖,姜女士可以把店主本人和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

最后,张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合同中一定要约定清楚退换货的情况及违约责任。若发觉自己即将签订的合同明显对自己不利或对方是在转嫁自身法律风险,而且双方就该类条款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宁愿不签这个合同。否则,消费者或许要承担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上游新闻记者 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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