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台湾新竹县发生劫囚案件 4人落网
中国新闻网2020-12-10 19:31:00

中新社台北12月10日电 台湾新竹县日前发生一起劫囚案件。警方10日下午于基隆将在逃犯人及3名共犯抓捕归案,仍有一名共犯在逃。

综合中央社、联合新闻网、中时新闻网消息,新竹县警察局10日召开记者会通报,32岁籍姓犯人9日谎称心脏不适,在2名警察戒护下就医。就医后,犯人在医院急诊室门口由4名熟人接应,袭击警察并驾车逃逸。

据了解,籍姓男子逃逸时并未佩戴手铐。警方解释,因就医时医生告知,手铐会造成犯人血液不畅且不方便注射,故而在戒护警察同意下解开犯人手铐。

案件发生后,新竹县出动百余名警力围捕。逃逸途中犯人多次更换车辆。截至10日13时40分许,警方在基隆市逮捕籍姓男子及3名帮助其逃逸的共犯,尚有一名共犯在逃。

追捕过程中,警方开枪击中其中一名女性共犯,现该伤者已送至医院。

台媒报道,籍姓男子为当地拥枪毒枭,曾因私自拥枪被判刑1年7个月,2016年又因纵火案被判刑3年7个月,两次皆未报到服刑,遭通缉,逃逸前于本月8日投案。

新竹县警方表示,将针对此案疏失负起相关责任。新竹地检署也表示,目前已指派检察官进行调查,以厘清是否有公务员涉及疏忽纵容囚犯逃跑。(完)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