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司机连闯红灯救人家属拒作证:不能让好人寒心,也需要冷静
澎湃新闻2020-12-14 22:46:00

广东东莞市一名网约车司机因送突发疾病的婴儿就医连闯3个红灯,家属拒绝为其作证以消除违章记录。随后,警方发文称,取消处罚。

这一事件中,家属拒绝为司机作证的行为,引发网友热议。那么,家属是否必须配合提供证明?遇到此类紧急情况又如何处理?

有律师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涉事家属有义务为网约车司机作证,但网约车司机为将生病婴儿快速送至医院而闯红灯,表面上是在履行自己的运输义务,实质上最终受益人是家属及婴儿。所以,出于人道主义和受益者角度考虑,让涉事家属出具相关证明不为过。有警方人士称,如果遇到此类突发情况,可拨打110或者120报警,并且按照警方的提示进行救治。如果附近有警力,应联系就近的警力进行开道护送。

12月14日,司机艾先生告诉澎湃新闻,12月8日13时33分许,他接到一个网约车订单,有4名乘客上了车,其中有1名婴儿。上车后不到1分钟,婴儿出现口吐白沫、昏迷等症状。随后,他立即按照乘客更改的目的地导航,将婴儿就近送医治疗。两地距离约1.8公里,途中路况略微拥堵。因情况紧急,他当时打开双闪、鸣笛示意,还连闯了3个红灯,约7分钟将乘客送到医院。

艾先生说,事后,他拨打了122交通事故报警以及110指挥中心反馈前述情况,122接警工作人员告知,需医院以及涉事家属出具证明,才可以消除违章记录。但婴儿的家属答复称做不了证明,并拒绝接听电话。

同日下午,公安部新闻中心官方微博@中国警方在线和@平安东莞先后回应:经多方核查,证实艾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当地警方已依法对该事件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进行撤销。

此外,为了表扬艾师傅助人为乐的行为,滴滴出行奖授予他“滴滴公益榜样”称号,并颁发见义勇为奖金,鼓励其正能量行为。

12月14日,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交警大队勤务中队陈勇光告诉澎湃新闻,对于前述事情,他们第一时间调取监控,还原事情经过,证实属实。“像(艾先生)此类情况的处罚,对他(司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如果没有进一步核实,艾先生又不能提供有效证明,可能就会丢掉一份工作。”陈勇光说,作为警方,他们不能让好心人寒心。但他也提示,警方不鼓励、不提倡广大市民通过打双闪、鸣笛闯红灯等方式实施救助行为。他称,非特种车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还需要个人承担。

陈勇光建议,如果遇到此类突发情况,可拨打110或者120报警,并且按照警方的提示进行救治。如果附近有警力,应联系就近的警力开道护送。

如果此类情况当事人不愿意作证,该如何处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称,目前网约车安有录音设备等,网约车司机可要求其公司提供录音资料,并向交警部门提交,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向医院核实。遇到类似事件,建议司机通过录音录像方式征得家属意见,并及时拨打110报备。对于家属,在得到社会救助的同时,也要敢于承担社会责任,向帮助过自己的人施以援手,让法治和爱并存。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称,见义勇为者在实施紧急救助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如在此案中可自己电话报警备案,或在闯红灯时请求现场值班交警协助等,在保护自己的同时减少对受助人或是其他人的人身财产的损害。

邢鑫还称,尽管涉事家长拒绝作证,目前警方通过调查搜集证据,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了对艾师傅违章行为的处罚,滴滴公司也就艾师傅的行为向其颁发了见义勇为奖,这不仅仅是社会公道、人心所向,更是法律公平与正义的体现。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