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日本“推特杀手”被判死刑,两月连续诱杀9名网友并碎尸
东方视频2020-12-16 14:21:38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谢斯河

据日本广播协会(NHK)12月15日报道,曾通过推特诱杀9人的日本“推特杀手”白石隆浩,15日在东京地方法院被判处死刑。

(图说:"推特杀手"白石隆浩。图/ANN News)

2017年10月30日,日本警方对位于神奈川县座间市的一间公寓进行突击搜捕,发现8名女子和一名男子的尸体残肢。公寓住户,现年30岁的白石隆浩被当场逮捕。

警方发现受害者的残体分别被放在冰箱和冷藏柜里,其中包括240多块骨头,均被撒上猫砂以作掩盖。

据悉,白石隆浩有过犯罪前科,他在2016年7月至9月在茨城县神栖市的风俗店因“拉皮条”,于2017年2月以违反职业安定法被警方逮捕。2017年5月,他被判刑1年零2个月,缓期3年执行。

缓刑期间白石隆浩和父亲在老家住过一段时间,他经常装作一副“没有工作的信心、想上吊自杀”的样子博取父亲同情,让父亲给他钱继续生活。对此,他的解释是“我想轻松地生活”。

2017年8月,白石隆浩利用推特搜索功能,专挑有自杀倾向的女性,谎称可以帮助她们自杀,自己也会在当事人身边自尽,以诱使对方进入其公寓。

(图说:白石隆浩此前的推特账号"上吊君"介绍称"想要推广上吊的知识,想帮助痛苦的人,请通过DM联系我"。图/Yahoo News)

白石隆浩在8月到10月连续诱杀了9人,他在对受害者下药性侵和施暴后,杀害并肢解了他们。

尸体是在浴室被肢解的,凶手将受害者的头部放入铺满猫砂的冷藏柜里,胳膊、脚、肋骨等骨头放进锅里煮了16次,然后将骨头放入冰箱。骨头以外的肉和内脏被包在报纸里当作垃圾扔掉了。据凶手供述,他在受害人身上搜刮到了最多5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3.2万)的钱财。

2017年至今,日本法院针对此案举行了23场听证会。今年10月,白石隆浩在法庭上对谋杀行为供认不讳,承认对他的所有指控“无误”。

他杀害的8名女子年龄介于15至26岁。唯一的男受害者与其中一名女子相识,他在发现白石隆浩的罪行后遭到灭口。

而白石隆浩的辩护律师要求法院只判他监禁,理由是受害人曾在网上表达过自杀意愿,死亡是自愿行为。东京地方法院在15日驳回了这一量刑建议,法官裁定9名受害者在被杀前都有过抵抗,无一人自愿被杀。

(图说:白石隆浩法庭受审速写图。图/AFP)

白石隆浩在审讯期间向一部分受害者的家属道歉,但他对其余受害者毫无内疚。他说:“我和其中一些受害者相处了好长时间,我要向她们的家人说对不起。至于其他受害者,我没有愧疚感。”

上个月,一名25岁受害女子的父亲在法庭上表示,即使白石隆浩死了,也不会原谅他。这位父亲称只要看到和自己女儿年龄相仿的女性,就会误认为那是他女儿,“我的痛苦永远不会消失,还我女儿!”

12月15日,东京地方法院以抢劫罪和谋杀罪判处白石隆浩死刑。法院指出,9名年轻人的生命被无情夺走,尊严受到严重侵犯,这是极大的罪恶。

据悉,日本是保留死刑的少数发达国家之一,死刑方式通常是绞刑。日本检方上一次执行死刑是去年12月。

(图/AFP)

白石隆浩推特杀人事件在日本国内引发轰动,也引起公众对“自杀行为”的热议。案件发生后,推特日本公司删除了有“暗示或煽动自杀自残的言论”,并关闭了传播相关内容的账号。

据日本2020年《自杀对策白皮书》显示,2019年日本自杀者超2万人,15岁至39岁的自杀者总计5229人,其中659名自杀者年龄在10岁至19岁,自杀死亡率达到5.9(自杀死亡率:每10万人中自杀死亡的人数),逆势增长。此外,今年10月,日本女性自杀率同比上升83%。

(图/日本厚生劳动省-2020年《自杀对策白皮书》)

自杀已成为日本年轻人的第一大死因。日本官房长官加藤胜信在今年10月27日的记者会上表示,未来政府将重点关注并推进自杀预防对策。

“日本年轻人生活在一个遇到困难后不得不用自杀来解决的社会。”日本中央大学人文科学所研究员高桥聪美称,“自杀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日本社会的问题。”

作者:谢斯河
选稿:周安娜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