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外卖小哥“神操作”!车牌丢了咋办?网上买个同号的
上游新闻2020-12-16 20:30:00

车牌丢了,你会咋办?这位外卖小哥“神操作”,在网上买了一个同号车牌,骑摩托车上路被交巡警拦下。外卖小哥涉嫌构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面临记12分,罚款5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观音桥大队民警在洋河立交开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来往摩托车例行检查。一辆外卖配送二轮摩托车引起了民警注意,民警随即对其实施了拦截,经过比对发现该摩托车车牌有猫腻,其多处防伪标记缺失,有伪造嫌疑。

进一步追问得知,驾驶人唐某某是一名外卖配送者,该车是从朋友秦某处借来。前不久,车牌遗失,为图方便省事,没有去车管所补办,网购了一块车牌,自以为是自家车牌(同号)没事,结果被民警查获。

民警指出其行为已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之规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驶人唐某涉嫌构成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面临记12分,罚款5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目前,民警已扣留其机动车并收缴车牌移交交巡相关部门做鉴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作者:徐勤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