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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霸座”:依法惩处,提升出行文明
劳动午报2020-12-18 21:28:00

如今,提到霸座一词,很少有人不知道。随着这两年社会舆论的热议,以及相关霸座新闻事件的发酵,在高铁、长途客运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霸座行为,已经遭到公众的唾弃和有关部门的惩处。然而,就是小学生都知道的不得随意侵占他人座位的道理,却在近日的一则霸座行为中被颠覆。笔者由此感到,随着2021年春节的即将到来,当南来北往的大批旅客、乘客频繁出行之时,如何有效应对霸座行为,如何继续广泛宣传出行文明,提升出行文明程度,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据报道,不久前一架由上海飞往北京的航班刚刚起飞,机上的一名男子突然起身换座,坐到了一处无人的座位上,机组人员上前劝解后,男子才不情愿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可没过多久,男子又开始换座了。之后经机组人员反复规劝,该男子一意孤行,最终在到达目的地之后,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带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男子因扰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机场警方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由此该男子也开创了国内飞机霸座的先河,当然也因此付出了违法的代价。如果说,从2018年开始的孙某在高铁上的霸座事件,并被罚款200元,被列入铁路黑名单180天内不能买票之后,随即出现的霸座女、霸座大爷等新闻事件,都让人大跌眼镜。有消息说,近两年全国就有数百人因“霸座”等行为被行政拘留。铁路总公司还公布了8批共1793名被限制乘坐火车的严重失信人名单。从霸座的方式看,可谓海陆空全方位,从霸座年龄看,既有青春少年,也有花甲之年的大爷、大妈。

不过,很多热衷霸座行为的人,可能忽略了一个针对霸座者的“杀手锏”的法律的即将实施。那就是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首部《民法典》第815条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过去霸座行为大多是在道德上被谴责,或者被罚款,列入失信人的黑名单之外,如今如果继续霸座,就涉及到以身试法了。霸座不再是仅仅占个便宜的小事,霸座者可能因为逞一时蛮横被处以行政警告、罚款或拘留,还可能因此被纳入征信系统而被限制乘车乘机,甚至可能被追究违约和侵权的法律责任,霸座的不良记录会终生跟随。

《民法典》将霸座行为列入法律禁止的行为,有助于进一步减少霸座行为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人们的出行文明,规范和优化公共场所秩序。出行文明、有序乘车本应是每一个公民都应当自觉遵守的社会规范。而众多的霸座者我行我素,贪图个人舒适,不但违反了公序良俗,如今还因此触犯了法律。看来对出行者来说,出行前了解一些有关部门的规定也是必须的行前功课。而相关部门也应借助《民法典》的即将实施,加大对相关条款的宣传。可以将此法中针对霸座、抢方向盘等突出的违法行为的禁止规定,以醒目的宣传牌挂在重要的位置,也是对不守规矩的人有效警醒,对企图霸座者的一次有效的法律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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