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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积怨 弟媳盗走姑姐8万元现金投资股票被判刑
新民晚报2020-12-21 16:35:46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张熠 记者 江跃中)现金被盗,矛头直指外地媳妇;多年积怨,是“合理”泄愤还是违法犯罪?近日,在普陀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秦某某趁家中无人之际,潜入姑姐房间盗窃人民币8万余元用于股票投资,秦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12日,普陀区法院判处秦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图说:秦某某指认其窃得现金的抽屉。普陀区检察院 供图

矛头直指外地媳妇

2020年9月14日,家住普陀区的刘姐(化名)报警称,家中抽屉内8万余元现金被盗。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家中并无侵入的痕迹,且抽屉内与现金共同存放的钻戒、项链及手表未被盗走,于是排除了外部盗窃的嫌疑。

刘姐所住的房子是她母亲名下的两室一厅,弟弟、弟媳及侄女住在主卧,她住在次卧。由于弟媳秦某某多次催刘姐结婚,从家中搬出,两人的关系一直不好。此次现金被盗,刘姐第一个怀疑的便是秦某某。

刘姐的想法得到了母亲沈阿婆(化名)的认同。对于儿媳秦某某,沈阿婆也是有所不满。2014 年1月18日,沈阿婆的孙女出生后才一个月,秦某某就以不放心让公婆带孩子为由,将孙女带回了青岛老家,直到2019年才因孩子入学问题回到上海。之后,秦某某一直待在家里不出去工作。现金被盗那日,沈阿婆正好因为有事要办,住在女儿的房间里,等她中午办完事回来,发现家中仅有秦某某一人。

多重矛盾终酿苦果

面对讯问,秦某某先是矢口否认,但最终承认了盗窃。秦某某诉苦道,2013年9月她和丈夫在上海结婚,但公婆重男轻女,生下女儿之后,就一直看不起她,回了老家后,丈夫也不给生活费。2019年,她为了女儿能受到更好的教育,回到上海,却与一家人的关系更加紧张了,丈夫经常不在家,还频频与同住的姑姐发生矛盾。“上个月刘姐觉得我洗碗声音大,就和我吵架,因为一些生活琐事看不惯我,还指着我骂我。我当时忍住了,没有还口。”秦某某说道。

促使秦某某盗窃的直接原因,还有去年丈夫拿走她的10万元钱。2019年5月,她与丈夫商量购买经济适用房,并拿出自己的10万元现金交给丈夫。但是丈夫转头就交给了刘姐保管。此后,丈夫觉得自己手上的钱与经济适用房总价相差甚远,就陆陆续续花掉了这10万元。秦某某多次追要无果,这更让她觉得丈夫一家亏欠了她。

潜入房间盗走钱财

9月14日是秦某某的生日,丈夫一家却无人记得。秦某某心中烦闷,便趁着刘姐去普陀山旅游,婆婆出门之际,悄悄进入刘姐房间翻箱倒柜,在抽屉里找到8万余元现金,并放进自己的背包里。之后,秦某某坐车来到银行,将盗来的现金连同自己手上原有的2万元存款,一起打进了自己控制的账户里用于购买股票。接着,她又去服装店买了5件衣服,取了自己的生日蛋糕,便接女儿回家了。

当晚,刘姐回到家中发现自己的钱财不见了,询问弟媳是否看到,秦某某却矢口否认。“我想让他们难受几天,所以没有说。钱被偷了肯定会怀疑是我偷的,他们家里很排外的。但是我毕竟是孩子的妈妈,她应该不会报警,我没想到她会报警。”秦某某后悔道。

检察官提醒大家,盗窃是犯罪行为,家庭矛盾应通过合法方式化解。

作者:江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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