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猎狐行动》同名主题曲MV 白举纲马伯骞首次合作霸气献声
北青网2020-12-22 17:32:35

《猎狐行动》MV

电影宣传截图

根据海外追逃真实案件改编,由张立嘉执导,梁朝伟、段奕宏领衔主演,夏侯云姗、张傲月、欧嘉·柯瑞兰寇等联袂主演、首部反映中国警察跨境追捕的电影《猎狐行动》将于2021年1月8日全国上映。影片12月21日发布同名主题曲《猎狐行动》MV,白举纲担任制作人并作词作曲,马伯骞rap作词并献唱,两人强强联手致敬第一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同时,MV还曝光了许多新镜头,梁朝伟和段奕宏在巴黎街头展开追逐大战,巷战斗狠火力对决,引发观众无限好奇。

《猎狐行动》MV热血上线 白举纲马伯骞致敬人民警察

电影《猎狐行动》同名主题曲MV今日揭晓,主题曲由白举纲作词作曲、马伯骞创作rap词,引发全网热议。两人此前曾在公益活动同台,为爱开唱。此次为电影《猎狐行动》首度合作歌曲,默契更甚,霸气尽显的歌词不仅完美展现了两人的实力,也恰如其分地契合影片硬朗凌厉的风格。

谈及创作灵感,白举纲坦承,歌曲的主旨来自于电影中的一句话:就算是个圈套,我也要去试一试,体现出警察的坚毅勇敢和智慧。定下“猎狐行动”的主题之后,首先想到了把狐狸、圈套、追逃等元素融进歌词里面,然后再添加了一些诸如“凯旋之门”这种贴合剧情的意象,“希望能够把人民警察‘有逃必追’的气概传达给大家。”歌曲的风格主要想体现出凯旋和自如,所以选择了用Brass作为基础乐器,同时用电子乐做框架,让听到的人能够随着音乐动起来。马伯骞歌曲中想表现人民警察在海外追逃跨境追逐的飒爽英姿,“在歌曲紧张的氛围中融入当下流行的trap元素,让整首歌更加丰富抓人耳朵,跟剧情环环相扣。”

  天涯海角有逃必追 猎狐小队负重前行为民而战

伴随着霸气激昂的歌声,MV中展现的一些片段真实地反映了猎狐小队在海外追逃的艰难困苦,导演张立嘉就表示:“这其实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大众对于刑警的印象可能就是刀枪棍棒,但经侦警察或者说猎狐小队不是这样的。”对于猎狐小队来说,犯罪嫌疑人一开始就是明确的,但因为是海外执法,所以需要和当地警察配合,很多时候只能等待,就像猎人抓捕狐狸的状态。

正如歌词“踏天涯,或寻海角,若有逃,我必追到”所说,段奕宏所率领的猎狐小队跨越千里,来到巴黎追缉梁朝伟饰演的“红通”犯罪嫌疑人,前后还间隔了七年之久。导演张立嘉还直言,猎狐小队其实集合了每一位中国经侦警察的精神,他们以“为人民服务”为信念,不畏艰险,甚至牺牲也在所不惜,“希望这部电影能让大众对经侦警察有更多的了解,以及保护人民财产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

电影《猎狐行动》由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墨客行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上影新浪潮影业(上海)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墨像科技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冠宇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出品,将于2021年1月8日全国公映。

来源:北青网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