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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花三五十元就能买到知名品牌打火机?男子制假售假被起诉
新民晚报2020-12-24 19:13:35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金玮菁 记者 郭剑烽)在网络上花个三五十就能买到知名品牌打火机?以为捡到了便宜,结果全是假货。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这起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提起公诉。

图片来源:东方IC

2019年11月,某知名品牌打火机制造公司报案称,发现大量假冒其品牌的打火机在淘宝店铺、1688.com店铺、微信等平台销售。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发现,江某在广东中山生产窝点内制造假冒品牌打火机,通过快递发货至江苏徐州的袁某,再由袁某通过互联网向全国各地大量出售。2020年5月,公安机关在广东、徐州等地分别抓获了江某和袁某,并在广东江某的工厂内和江苏徐州袁某处查获假冒某知名品牌打火机成品共计2.6万余个。

江某原先在广东中山某品牌打火机工厂工作,掌握了打火机的制作流程和工艺以后,就萌生了自己做假冒品牌打火机的念头。2017年6月份开始,江某购买了生产打火机的设备及原材料,找他人加工做出了某知名品牌商标的模具,还注册了公司,聘请了梁某等人进行制假。

在销售这一环节,起初江某自己去网上寻找买家,销量并不大。2018年江某从网上结识了需求量比较大的江苏徐州的袁某,并建立起了长期的供销关系。袁某以每只十元至二十五元不等的价格,从江某处购得假冒品牌商标打火机,通过激光刻录机加工成市面上流行的款式,再以每只十几元至五十元不等的价钱通过互联网大肆销售。

经查,江某向袁某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的打火机及配件金额共计81万余元,其中假冒知名品牌打火机金额约55万元。袁某淘宝店销售金额共计22万余元,待销售的金额为40万元。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江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其提起公诉。袁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作为消费者,在购买知名品牌商品时,请通过正规渠道,提高辨别能力,不要给制假分子可趁之机。

作者: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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