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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教育惩戒”的核心是爱学生
东方网2020-12-30 09:28:34

教育部日前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12月29日《新华网》)

一直以来,作为老师,对于体罚是深有恐惧的,因为在规则不明的情况下,一旦惩罚学生,极有可能变异成体罚,毕竟教师也人,有时候难以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为此,有的教师干脆放弃惩戒权,由着学生胡来,这显然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现在已经赋予了教师“教育惩戒”,就要敢用,还要善用,直至用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教育是一门艺术,教育惩戒是这门艺术中尤为特殊的部分,可以说,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也会成为学生成长路上的障碍。学生稳步成长,离不开惩戒。但问题是,当下,许多教师已经不敢使用惩戒权了,即便是现在让教师拥有了惩戒权,但仍然不敢使用,为什么?怕。怕自己控制不好,掌握不好度,怕自己被学生和家长误会,从而成为“被告”,而不使用惩戒权,则能够使自己成为“好好老师”,也免除了许多麻烦,但这样的教师,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负责任的。

因此,教育主管部门需要让教师明白,在教育中要敢用“教育惩戒”,要和表扬和肯定相结合,如此,才能构成完整的教育。只要教师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没有越界,教师的“教育惩戒”就是“合法合理”的,没有必要害怕,更不能退避三舍而不用。这不是一个负责任教师该做的。 

教师要敢用“教育惩戒”,还要善用。知道什么情况使用什么样的教育惩戒,要能够熟练掌握运用,从而让学生心服口服。对此,可以通过培训、考试等形式让教师掌握。或者给教师准备小册子,让教师在使用教育惩戒权时,可以随翻看查阅,这么做的好处,可以让教师变得理性,避免冲动,从而更好的使用教育惩戒。 

其实,不管“规则”规定得多详细,不管操作性有多强,学生的情况是复杂的,而且一所学校中的学生也不尽相同,学生在不同的年龄段也是不一样的。“规则”很难包罗万象,很难解决所有的问题,这就需要学校管理者对于出现的新问题要进行科学界定,避免出现差错。更重要的是,教育惩戒从来都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最终的落脚点是教育好学生,核心词是爱学生。

凭着对学生的爱心,凭着对学生的负责任,教育惩戒用起来难度不会大,也不太可能会出现多少“副作用”。如果一味心思想着如何通过教育惩戒树立自己的威信,如何打压学生,没有爱学生的心,最终“教育惩戒”会偏离教育轨道而出现问题,最终害了学生,也会害了教师自己。 

作者:王军荣
选稿:郁婷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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