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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主审法官“空降”陕西
政知圈2021-01-01 07:19:24

政知君注意到,王旭光已“空降”陕西。

据《陕西日报》报道,12月30日,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第12次全体会议。报道提到,省检察院党组书记王旭光出席会议。

据最高法官网介绍,王旭光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环境资源审判庭,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二审涉及环境资源纠纷案件;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环境资源审判监督案件。

王旭光,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今年55岁,山东费县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

公开资料显示,他曾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级法官等职。

政知君注意到,因为主持审判薄熙来一案,王旭光曾备受外界关注。

2013年8月2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当日上午8时43分,审判长、时任济南中院常务副院长王旭光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当时,那场众人瞩目的审判,各方在庭审中每个细微之处的表现,都会被关注和评价。

济南中院官方认证微博在2013年8月22日15时20分发布的播报中称,法庭播放完证人唐肖林的证词录像后,被告薄熙来说“我简单说两句,刚才看到了唐肖林的录像,我真是看到一个人出卖灵魂的人的丑态(注:原话如此),我没有想到”。审判长王旭光马上提醒:“被告人,本庭提醒一下,在发表意见的过程当中,不要发表贬损证人人格的语言。”

2013年8月26日15时33分,济南中院官方认证微博,发出了薄熙来案的最后一条庭审现场实录。

被告人薄熙来在最后陈述中说:这次审判历时5天,让控辩双方都有机会充分发表意见,还有微博传送了信息……也使我对中国司法的未来又增添了信心。

据《法治周末》此前报道,早在审理薄熙来案之前,王旭光已经审理过多起在业界反响良好的标志性案件:全国首例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和上市公司被申请宣告破产案件,山东省首例、全国第二例植物新品种纠纷案等。

2016年12月,王旭光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

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正式揭牌办公。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域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4省1市。

华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开放合作程度高,人口密集,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区域,也是“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核心区域,重大跨行政区划案件和新型、疑难、复杂案件较多。

2018年12月,王旭光履新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至今两年。

政知君注意到,今年1月,最高法曾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当时,王旭光曾出席。

他说,近年来,部分污染企业向长江干流、支流违法排放各种污染物,这个问题触目惊心,对于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都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和损害。

“这属于当前我们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当中的一个打击重点,也是长江生态保护的一个工作重点。对于污染企业违法向长江干支流偷排、直排污染物是必须从严从重予以惩处的。”

此前担任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的是杨春雷。今年11月,杨春雷进京,履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作者:余晖
选稿:费一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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