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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自家天台种植大麻 利用快递发货销往全国被判刑
东方网2021-01-06 11:19:08

东方网记者刘理、通讯员肖芸1月6日报道:一50余岁广东籍男子陈某利欲熏心,竟在自家楼顶六七十平米天台上种植大麻植物,加工成大麻叶后贩卖给他人。

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20年5月,警方根据线索将在上海某处吸食大麻的王某等人抓获,并当场查获大麻植物26.43克(均检出四氢大麻酚)。王某到案后交代了他的“上家”:他在一社交软件上看到有人售卖大麻的广告,于是就点进去看了,之后就添加了对方的微信,2020年3月、4月和5月,王某分别向对方购买了三次大麻。

王某通过微信聊天购买大麻的时候,一般用“茶叶”或“菜心”代称大麻,通过分享二维码方式等方式进行转账。

根据王某的交代,警方顺藤摸瓜,一个广东东莞籍男子陈某浮出了水面。2020年6月,被告人陈某在其东莞的住处被抓获归案,警方当场查获陈某自己精加工处理的大麻植物1026.2克(均检出大麻二酚,四氢大麻酚和大麻酚成分)、大麻种子590克(均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和植株187株(均检出大麻二酚和四氢大麻酚),陈某对上述毒品等予以了指认。

原来,陈某出于牟利的心态,在网上购买了大麻种子,在广东东莞自家住处的天台上,培育和种植大麻种子,待大麻植株开花成熟后,将植物叶茎和花蕊晒干加工,之后通过网络贩卖给他人吸食。

2020年初,陈某和王某通过网聊,双方约定以每克100元的价格,由陈某将大麻卖给王某,每次价格2000-3000元,陈某并将毒品通过快递方式寄送至王某在上海的住处。

检察官提示,大麻属于毒品,任何制造、贩卖毒品大麻的行为都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触碰法律底线,最终只能自食毒果。

作者:刘理、通讯员肖芸
选稿:费一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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