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参与调查周永康亲属的邓恢林,和孙政才、薄熙来一同成了重庆反面典型
政知圈2021-01-07 20:03:00

|1月6日,重庆市委常委会通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邓恢林的处分决定。

就在三天前(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被“双开”。

重庆市委要求,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清除邓恢林案件负面影响。

王立军和邓恢林,都曾在重庆警界任职。这次会议还特别提到,要修复净化公安系统政治生态。

曾参与调查周永康亲属

邓恢林,男,汉族,1965年3月生,今年56岁,湖北武汉人,研究生,法学硕士。

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在湖北任职,担任过湖北省宜昌市副市长,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等。

在湖北宜昌时,邓恢林曾参与过周永康亲属案件的调查。

据《环球人物》此前报道,2013年底,“大老虎”周永康案定性。中央曾指令包括宜昌政法系统在内的有关执法机构侦办周身边亲属的不法行为。

之后,邓恢林立刻着手处理这起大案。周永康第二任妻子贾晓晔、长子周滨以及秘书郭永祥等相继被批捕。邓恢林指挥职能部门对“大老虎”亲属的调查取得突破。

2015年6月,邓恢林进京到中央政法委工作,2017年7月空降重庆,不久任重庆警界“一把手”。

2020年6月14日,邓恢林在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任上被查。

在被查后,有和邓恢林接触过的重庆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媒体,邓恢林平时为人比较温和、低调,不会刻意出风头,但场面上的活儿一定会做得很足。

履新后首次讲话谈肃清“薄、王”遗毒

在1月4日的通报中,邓恢林问题不少,第一个就是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

1月6日的重庆市委常委会要求,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清除邓恢林案件负面影响”。

邓恢林是2017年7月空降重庆的。在他赴任重庆之前,重庆发生了几件大事,先是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何挺被免,后是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落马。

2017年8月9日,邓恢林曾代表新单位听取市委第一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巡视组指出,公安局肃清“薄、王”思想遗毒影响不彻底,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不强,肃清思想遗毒措施不够深入到位。

邓恢林作表态发言,称将严格按照巡视组的要求,严肃认真对待,坚决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那是他履新重庆后的首次讲话。

时隔3年多,当年要肃清“薄、王”遗毒的邓恢林,如今和薄熙来、王立军一起成了反面典型。

“修复净化公安系统政治生态”

政知圈注意到,坚决清除邓恢林案件负面影响,是重庆市方面首次提到。

2020年6月14日邓恢林被查当天,重庆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党中央对邓恢林进行审查调查的决定。

会上提到,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始终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确保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值得一说的是,1月6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议还专门提到,要修复净化公安系统政治生态。

政知君注意到,重庆市连续三任公安局长王立军、何挺、邓恢林任上被查。其中何挺是被开除党籍、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在这些背景下,会议提出具体要求,要加大从严治警力度,严明警规警令,严肃警风警纪,教育公安干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铁军。

作者:余晖 高语阳
选稿:费一妍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