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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大小周”工作制不能侵害劳动者权益
东方网2021-01-08 10:02:11

记者发现,在短视频、在线教育、出行、电商等领域,部分互联网企业开始推行“大小周”工作制。那么,“大小周”工作制合法吗?律师指出,如果企业单纯实行“大小周”工作制,不一定违法。但前提是,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并且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加班费。(据1月7日《工人日报》)

所谓“大小周”,是指这个星期上6天班(只休息星期天1天或者星期六1天),下一个星期只上5天班(休星期六和星期天两天),再下个星期又只休1天,如此循环。据悉,“大小周”工作制在互联网公司已很普遍,在短视频、在线教育、出行、电商等领域,有的企业是部分岗位实行“大小周”工作制,有的企业全员实行“大小周”工作制。

值得注意的是,“大小周”工作制并非法律概念,也就是说,这是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实施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不过,实行“大小周”工作制虽可行,但是其合法性也不容忽视。毕竟,“大小周”工作制,不仅涉及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也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所以,作为一项企业管理制度,其程序须依法合规,不能逾越法律行事,甚至给劳动者带来权益侵害。

具体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且,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于此,即便用工单位有权利制定“家法”,也须尊重劳动者的意愿,并且相关的法律程序不能“精简”,否则“家法”就是无效的。

同时,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这也就意味着,对于标准工时制员工,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一个星期上6天班,不为员工安排补休或不支付加班费就违反劳动法。从这一角度来看,企业推行“大小周”工作制,也应该既要保障劳动者的相关待遇,更不能忽视其休息权。

此外,用工单位也须避免变味儿的“加班文化”给劳动者带来侵害。诚如专家表示,如果工作时间与生活时间不平衡,就会给员工带来身心健康问题。相比单纯地增加工作时间,企业更应该考虑如何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实现企业发展和员工权益的平衡。确如其言。简言之,“大小周”工作制不能成为违规加班的挡箭牌,更不能助长变味儿的“加班文化”。

“大小周”工作制是企业和员工渴望快速发展而采取的一种手段,这虽值得理解,但是在推行上也应注意程序及内容上的合法合规。况且,从企业发展角度来讲,企业在员工管理中必须平衡员工健康权益和企业发展的关系,否则肆意在员工身上“揩油”,终归不利于事业的发展。当然,劳动法的各类规定是员工基本的生命健康权在劳动法中的底线要求,劳动者也应注意自身权益的保护。

作者:杨玉龙
选稿: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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