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丁丁与中国的缘分:《蓝莲花》封面手稿将在巴黎高价拍卖
东方视频2021-01-14 21:25:38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谢斯河

即使是新冠也阻挡不了勇敢的漫画书传奇人物、比利时记者丁丁来到巴黎。

由比利时漫画家埃尔热(1907–1983)创作的《丁丁历险记》系列漫画第五集《蓝莲花》封面手稿将于当地时间14日在巴黎艾德拍卖行拍卖,预计拍卖价格将在260万欧元,可能会打破有史以来最昂贵漫画作品的纪录。

(图说:埃尔热和《蓝莲花》封面手稿。)

据悉,《丁丁历险记》问世92年来,已被译成110多种文字,总销量超过3亿册。主人公丁丁生活在20世纪的欧洲,他以记者的身份奔走于世界各地,明察暗访、匡扶正义,受到全世界人们的喜爱。

这幅35厘米见方的《蓝莲花》封面手稿由印度墨、中国水彩和水粉绘制,封面中丁丁和他的宠物狗米卢藏在一个明代花瓶里,上方是一条红色的中国龙。故事中,他们所藏的地点是一个叫"蓝莲花"的日本鸦片馆。

这幅手稿在欧洲进行巡回展出前还从未面世,因为它在当时的印刷成本过高,出版商拒绝批量印刷。于是埃尔热转头将这幅原稿送给一个6岁的小男孩——他的新出版商卡斯特曼的继承人路易斯。路易斯把它小心翼翼地折成六折藏在他的抽屉里,一放就是几十年。因被折叠存放了很久,封面保持了原有的颜色。

据悉,埃尔热高中毕业后在比利时保守派报纸《二十世纪日报》成为了一名印刷工,随后 任摄影记者兼漫画作者,1929年,他创作了年轻的记者"丁丁"。

在创作《蓝莲花》之前,埃尔热并不了解中国,再加上《二十世纪日报》有明显的种族主义倾向,所以在漫画前几集中出现的中国人都是被丑化的,他们大都面目狰狞,留着长辫,有一集甚至差点把丁丁的宠物狗米卢当做晚餐。

在完成第四集《法老的雪茄》后,埃尔热在报纸上预告说,丁丁即将开始远东之行,去往中国。预告发布后不久,他收到中国第一代职业外交家、修士陆徴祥的信,信中介绍了刚到比利时不久的中国留学生张充仁。

(图说:1934年,埃尔热与妻子杰曼、张充仁在布鲁塞尔。图/monaco tribune)

年轻的张充仁很有才华,精通法语,在布鲁塞尔皇家美术学院同时学习油画和雕塑,与埃尔热同龄。陆徴祥说没有比他更合适让埃尔热认识真正的中国了。

很快,两位年轻的艺术家相互欣赏,成了莫逆之交,埃尔热通过张充仁开始了解并逐渐喜欢上中国文化和历史,他说"张让我爱上中国的诗歌与文学,它们讲究'风骨',灵感之风,意象之骨,这对我启发很大。"

两人一拍即合,决定让丁丁在第五集去往张充仁的故乡上海,并以当时日本人对中国输入鸦片为主线进行创作,漫画中出现的街道、人物形象和中日关系等细节,张充仁都会仔细过目并提出修改意见。故事里丁丁的中国朋友"张"的原型就是张充仁。

(图说:丁丁和他的好友张。)

就这样,自1934年8月起,《丁丁在远东》开始在《二十世纪日报》上周更,共持续了52期,并于1935年底印成连环画册《蓝莲花》正式出版。这集故事不仅讽刺了当时欧洲人对中国的刻板印象,还揭露了日本发动"918事变"的恶行。

《蓝莲花》也就此成为埃尔热创作的转折点,被认为是"丁丁"系列走向成熟的标志。埃尔热由早期的主观臆想创作变成严肃认真的白描创作。《丁丁历险记》在《蓝莲花》后名声大噪,让近10亿西方人了解到了中国文化,丁丁和张也成了中比友谊的见证。

(图说:1981年3月,张充仁和几十年未见的老友埃尔热在布鲁塞尔重逢,头上挂着丁丁和好友张的"合影"。图/monaco tribune)

作者:谢斯河
选稿:周安娜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