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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评丨现制现售食品也应标明生产日期
东方网2021-01-18 09:42:46

如今,成都街头的各类特色面包房越来越多,但有市民反映,这些面包店中,有的加工和销售地点并不在一个地方,包装袋上也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记者走访部分面包店发现,多数面包店内生产的现烤面包均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1月17日《成都商报》)

我国《食品安全法》对于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包装标签标识有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相比之下,现烤面包属于现制现售食品,对于现制现售食品标识目前法律法规没有统一规定。

而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现烤面包一般都会当天生产当天售卖,并在销售时提醒消费者尽快食用。因此,现烤面包也没有必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过,这一说法并不能站得住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对于任何食品来说,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都是十分重要的信息,消费者完全享有知情权。况且,现烤面包由于使用材料和制作方式,并不适合长时间保存。如果超过了最佳食用时间,在口感上会变差,甚至还会变质。不标注生产日期,就无法让消费者放心购买和使用,也容易给经营者钻空子的机会。

尽管商家言之凿凿,当天未售卖完的现烤面包,商家都会自行处理掉。但事实是否真的如此,人们心中不禁要打个大大的问号。毕竟,“日抛”意味着生产成本打了水漂,在面包上没有生产日期的情况下,难以避免个别商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偷偷二次出售。此前就有过消费者买到发霉的所谓“现烤面包”的报道。

过去,由于种种原因,法律法规对于现制现售食品标注生产日期没有明确规定。如今,随着食品安全体系的健全完善,以及消费者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现制现售食品不应再成为规范标识的盲区。同时,现在的现烤面包也早已告别“裸卖”,而是事先进行预包装,完全具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条件。

在这方面,一些地方的监管已经走在前面。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卫生规范》明确规定:在现制现售现场定量或非定量装入密封容器或包装材料中的食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标注品名、现制现售单位、制作日期和时间、保质期(或最长食用期限)。这种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借鉴。有关部门也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从国家层面统一规范现制现售食品的标签标识,要求其明确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切实满足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作者:张涛
选稿:郁婷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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