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上海有座大岛只能坐船进出,居民上班通勤费用每年逾万元,人大代表呼吁降价
上观新闻2021-01-25 10:50:00

横沙岛,或许是上海目前唯一一处只能靠水路进出的地方。市人大代表、横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支部书记施海萍表示,摆渡船太贵,岛上居民急盼降低出行费用。

“岛上工作岗位少,岛外就业是常态。每次联系社区,群众们首先迫切反应的就是交通出行成本问题。”施海萍算了笔账,仅计算船摆渡交通这一块,现在小车摆渡来回40元,摩托车单程14元,电瓶车单程12元,自行车单程10元,个人单程为5元。开车进市区上班的话,一年花费在万元以上。

她建议,把船摆渡纳入市公交体系,降低个人、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的进出岛票价。

或者,岛外进出人员按现价执行,本岛岛民以及工作在本岛的人员以月卡形式坐船,费用每月20元。本岛居民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出行同样可以分价办理月卡。

“可以参照厦门鼓浪屿的做法——游客进出岛有游客通道,执行旅游商务票价;本岛居民办理月卡,月卡12元。”施海萍说。

作者:胡幸阳
选稿:费一妍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