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东方快评丨版权是“快手们”“绕不过去的坎儿
东方网2021-02-02 09:30:23

2月1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公告,要求快手App删除一万部涉嫌侵权视频。音集协称,近日委托“12426版权监测中心”对快手上未经许可使用音集协管理的录音制品的行为进行监测,发现涉嫌侵权复制录音制品作为背景音乐的视频数量达1.55亿个。(据澎湃新闻网2月1日)

短视频行业很火。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短视频用户可达7.22亿人次,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10.2亿元。但版权问题一直是短视频行业的痛点。对于将要港股上市的快手来说,遭遇这样的版权风波并不是什么好消息,但却是无法绕过去的一个坎儿。1.55亿个短视频涉嫌侵权,这个数量无疑令人惊讶,然而在海量的短视频中,侵权的恐怕还不止这个数字。所以对于快手而言,短视频版权的问题不解决,始终会成为企业的包袱。

客观而言,不止快手面临版权的问题,抖音、微信等短视频平台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短视频行业从野蛮生长到如今越来越规范走上正轨,实际始终处于侵权的路上。一方面短视频企业要面临如音集协这样外部组织的版权要求,另一方面短视频企业自己还要捍卫自己的版权,防止被别人侵权。可以说快手这样的短视频企业同时扮演着侵犯版权和被侵犯版权的双重角色。除了音集协存在版权的诉求,短视频的创作者们同样存在版权的诉求。

短视频版权侵权问题由来已久,却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2018年,国家版权局针对抖音、快手在内的15家重点短视频平台进行了约谈,通过自查、用户举报等方式,下架版权相关音频751个、视频5284个,永久封禁用户达到11203个。而第三方版权服务机构12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该机构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侵权短视频。其中,独家原创作者被侵权率高达92.9%,非独家作者被侵权率为65.7%。

新《著作权法》明确,有独创性的短视频可以作为“视听作品”予以保护。但判断短视频的独创性首先还要过诸如音乐版权、音像版权这一关,很显然,对于庞大的短视频用户来说无法独自承担这样的版权费用。从实践看,快手这样的短视频平台向音集协这样的第三方组织集中购买版权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而这意味着短视频平台可能要因此支付巨额的版权费用。

版权当然需要保护,这是对创作者和著作权人的尊重,也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对于短视频企业而言,如果不能解决版权的问题,很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版权官司,成为企业的不可承受之重。对于快手而言,面对音集协的版权诉求,当然可以选择删除相关视频,或者以“避风港原则”为自己开脱。但从长远看,版权问题不解决,企业的发展也可能因版权问题遭遇困境。在版权意识日益增强的现实语境下,快手们如何面对音集协的版权诉求考验的不只是企业的公关能力,更是企业面对版权的态度。从某种意义上讲,音集协的步步紧逼未必就是一件坏事儿,最起码快手们应该认识到版权问题绝不是那么好蒙混过关的事情,企业要做的也不是放一放,看一看,而是要下定决心,及时解决版权纠纷,为企业发展扫清版权障碍。

作者:刘少华
选稿:桑怡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