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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打工人”不想加班不能只靠法律“兜底”
东方网·东方快评2021-02-02 17:21:23

软件工程师小张因春节假期期间拒带电脑回家,被公司开除,法院判公司赔19.4万元。近日,这则新闻冲上热搜,备受网友关注。

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不复杂,实际上是员工与公司对休假期间是否应该“随时待命”的认知纠纷。公司开除小张后,小张也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了维权。无论是劳动仲裁部门,还是法院,认定都非常清楚,判决公司赔偿。至此,从法律层面来说,这起纠纷已经尘埃落定。

但网络舆论焦点仍围绕“加班文化”持续发酵,讨论热烈。这让笔者想起近期《奇葩说》一期关于“下班后要不要回工作微信”的激烈辩论。为什么“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让“打工人”那么不爽?因为,这代表着“隐形加班”,代表着休息时间被肆意打断,代表着个人的兴趣爱好只能被动安排在碎片时间之中。

当下社会,996工作制似乎被某些企业认为是“福报”,而除去工作以外的包括家庭生活、休闲时间、个人爱好都可以随时为其让路。更让人感到可怕的是,很多公司认为下班、周末甚至国定假期,员工都“应该”随时随地工作。就像“春节带电脑回家”,看起来只是“随时待命”,暗含的意义却是“随时准备工作”。所以,小张才要明确拒绝公司带电脑的要求。

下班了、休假了,员工不愿加班、不把工作带回家,其正当性是毋容置疑的,企业不能强制要求、威逼利诱,甚至动不动要将人开除。就像《奇葩说》导师、哲学教授刘擎说的,“八小时工作制是一个进步,我们不能越发展越倒退,而是要让那些不好的选择消失。”

《劳动法》规定八小时工作制,周末、国家法定假期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这起案例中,小张的正当休假权得到了维护,可如果每一个“打工人”的权益都要靠法律来“兜底保障”,每一次遇到类似纠纷都要靠劳动仲裁和法院来最终判决,那在看不见的地方,一定会有很多人还没来得及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无论是一个小团队,还是一家大公司,用人单位作为管理者,理应对劳动者保持一定限度的宽容和善意,创造条件给员工自由选择的权利。虽然,监管法律部门会保护劳动者,但一家企业不能脚踩法律的“底线”徘徊,而一家与员工有高粘合度、拥有优秀企业文化的企业,也应该处处只有“底线思维”。

2021年春节临近了,各地员工都在安排休假、返乡,希望无论是回家团聚也好、就地过年也罢,每家企业都能妥善安排好员工。最重要的是,无论休息还是加班,都要以员工的自主意愿为大前提,而员工也不用担心被“秋后算账”。希望每个“打工人”都能有自由选择不加班的权利,不要无奈的能只靠法律“兜底”。

作者:桑怡
选稿:孙衍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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