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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单”一词能随便用么?
相机笔记2021-02-15 10:33:00

除了索尼外,其他厂商能用“微单”么?想要彻底搞清楚这个问题,得从2008年开始讲起。

从2008年9月到2010年1月,松下、奥林巴斯、三星先后推出了具有可换镜头、无反光板、电子取景这3个特点的新型相机 —— 这也就是我们现在统称的“无反”相机。但这三家厂商并没有给此类产品赋予一个确定名称,只是混杂使用着无反、混合相机、单电相机等叫法。

2010年5月,索尼在海外发布了NEX-5/NEX-3相机。一个月后的国内发布会上首次出现了“微单”,意为体积微小但具有单反画质。后来我们才知道,索尼中国还在发布会当天申请了“微单”商标。

凭借NEX系列的产品力和索尼中国的强势宣传,“微单”很快深入人心。其他厂商也开始在非一些正式场合中(包括问答对话和一些内部PPT)中使用“微单”一词。2010年9月至10月,奥林巴斯先后发布了两篇包含“微单”一词的新闻稿,旨在明确自己的领跑者地位。

进入2011年后,索尼注册“微单”商标一事公开化,索尼也开始通过各种方式向大众灌输只有索尼微单才能被叫做微单。这时候,其他厂商意识到“微单”不是随便用的,而奥林巴斯则将“微单”改成“微型单电”并一直沿用至今。

此后几年,大家表面上相安无事,只留下“微单”商标后面的一连串的异议申请和复审状态。期间,小米生态链企业小蚁曾经掀起了一些波澜(但也只是一些波澜):它在2016年9月发布了“小蚁微单相机M1”并且在官方微博上回应了网友对于使用“微单”一词的质疑。

到了2018年,情况急转:佳能、尼康先后在官方网站上使用了“微单”一词。

所以,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知道商标是有大类和子类(类似群)的。从上面@小蚁微单相机 的微博中,我们能看到索尼申请了照相机(摄影)、光学镜头等子类。但在2017年最终通过审批的只有摄像机子类 —— 直到今天,索尼只能用“微单™”来描述相机,在受法律保护的效力上是远不如注册商标的(作为参考,黑卡®是注册商标)。

在今天,各大相机厂商对于旗下无反产品的称呼依然分为两大派别: 微单:索尼、佳能(一些情况下特指EOS M系列)、尼康无反:松下、富士、徕卡、哈苏 至于奥林巴斯(现已更名为“奥之心”)依然使用“微型单电”的叫法。

首先,“微单”确实是由索尼中国率先提出并斥资推广的,这和二十年前的“PDA”商标争议一案有着本质区别。这个词语非常契合早期无反相机的产品特点,即凸显了体积上的“微”,又能让人联想到具有高画质和专业性的“单”反,为推动这个品类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国家知识产权局并没有全盘通过索尼的申请,给微单附加™或许就是索尼最后的倔强 —— 当然,我们也可以通过™快速识别哪些文章受到了索尼的干预。 最后,当您遇到ET或其他作者、媒体用“微单”描述其他品牌相机时,现在已经无需“出警”了(而这也是ET为什么又把这件事情翻了出来)。

* 强调“在售相机”就可以忽略固定镜头的单反

* 强调“主要”就可以忽略索尼A卡口单电相机

* 富士X100系列不能更换镜头所以不属于无反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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