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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众筹|把“劣迹公众人物”列入黑名单 政协委员呼吁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
新民晚报2021-03-07 11:05:45

新民晚报讯(记者 江跃中 方翔)公众人物的一举一动都会被无限放大传播,从学术造假到挑唆粉丝互撕、从亿万漏税到公然吸毒,从嫖娼出轨到代孕弃养,不少公众人物“德不配位”的现象越来越常见。而少年将父亲的存款160万元打赏主播,小学教师组织学生为明星应援等“饭圈”应援乱象,引发全社会的关注。在沪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葛均波,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同济大学副校长顾祥林也深感忧虑,他们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分别提交提案,呼吁加强管控“劣迹公众人物”,建立“劣迹公众人物”黑名单库   ,分门别类整治“饭圈”应援乱象,给其戴上制度的“紧箍咒”。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图说:正在接受采访的全国政协委员葛均波。(来自网络)

建立“劣迹公众人物”黑名单库

在葛均波委员看来,“虽然广电总局为限制劣迹演艺人员出台了相关管理通知,但各类劣迹公众人物通过各种形式‘改头换面’继续出现在各类活动当中,对青少年的世界观、价值观造成不可磨灭的负面影响。”

由于缺乏对公众人物劣迹事件的等级评估,很难确定劣迹事件的性质。今年2月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了《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并明确指出了劣迹演艺人员惩戒复出的程序。但该管理办法的管辖范围较小,除演艺人员外,对其他领域的公众人物尚缺乏劣迹事件对应的惩罚标准,不明确劣迹事件等级可能会造成一定的舆论风险。“我国尚缺乏类似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劣迹公众人物”黑名单,我们对大多数公众人物的劣迹事件往往只能通过非官方、不正规渠道得知,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大多数青少年会对‘偶像’的劣迹事件没有明确的认知,甚至出现‘无论XX怎样,我们都支持他’等无脑支援。

葛均波委员建议广电总局继续完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对劣迹事件按照诸如道德问题、法律问题等进行详尽的明确分类,初步形成行业的标准方案,并最终形成管理条例,获得相关法律的强制执行力。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网络“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库的做法,葛均波委员认为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对过往劣迹艺人建立“劣迹公众人物”黑名单库,定期对外公布。并根据劣迹事件等级,从交通、财税、等多方面不同程度地限制其“明星待遇”。

葛均波委员还建议广电总局加强对“娱乐快餐文化”的监管,对纯粹娱乐没有实际传播价值的节目坚决予以取缔。 “作为青少年的‘偶像’,公众人物在青少年教育当中应该树立正面的‘英雄’形象,通过公益、影视作品、综艺节目输出正确的世界观、社会观和价值观,鼓励青少年不断进取、勇于担当,成为中华民族未来的‘英雄’。”

分门别类整治“饭圈”应援乱象

“青少年正处在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饭圈’应援行为会导致以金钱和名利为导向的价值观,也会影响他们的学习,对青少年的成长非常不利。”顾祥林委员表示,互联网时代带来的这个问题,既关乎青少年的培养,也是文化领域的社会治理问题,他建议,分门别类整治“饭圈”应援乱象,给其戴上制度的“紧箍咒”。

顾祥林委员表示,应根据“粉丝”的群体分类,对成年人的过度应援行为以劝诫为主,对未成年人则要明令禁止;按应援送礼的“初衷”分类,对自发应援行为可以不作过多限制,但一些“粉头”以应援为由私自敛财,就需要加强监管;按应援行为的性质分类,如果应援主体是自由行为那无可厚非,但如果是利用职务之便,如小学教师组织学生为明星应援,就应当介入制止;此外,以收取应援物品的人员身份和目的来分类,区别于收取普通纪念品,变相敛财行为应予以取缔。

作者:江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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