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上海市实验学校嘉定新城分校落户嘉定
嘉定区教育局2021-03-08 14:57:38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五个新城”建设战略部署,立足嘉定新城长三角综合性节点城市发展定位,以打造嘉定新城人文教化高地和现代化品质教育为目标,3月5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师范大学、嘉定区人民政府三方签订协议,合作共建上海市实验学校嘉定新城分校。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书记沈炜,上海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林在勇、校长朱自强,嘉定区委副书记、区长高香,上海市教委副主任贾炜、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张峥嵘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嘉定区委常委、副区长傅俊主持签约仪式。

图像

沈炜指出,一流的城市孕育一流的教育,一流的教育成就一流的城市。嘉定区要站在新起点上,充分发挥好上实嘉定新城分校等一批优质学校的辐射引领作用,努力办出与新城战略定位相匹配,与人的全面发展相契合,与现代化教育理念、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新时代教育。希望上海师范大学发挥好教师教育特色,和嘉定区共同合作,建好师范生培养实践基地。上海实验学校始终践行实验精神,谋定而快动,办好高质量、高水平的上海市实验学校嘉定新城分校,培养更多更好面向未来的创新人才。

图像

林在勇认为,上海师范大学和嘉定区有着深厚良好的合作基础,此次合作也是上师大积极参与上海“五个新城”建设、做好基础教育示范的积极行动,希望以合作共建上海市嘉定新城分校为契机,共同探索基础教育的系统改革,以办学管理体制变革、课程与教学改革、学生培养方式创新为突破口,有效探索面向未来发展的育人方式,共同打造嘉定新城基础教育的新高地,助力嘉定新城建设高品质发展。

图像

高香表示,嘉定素有教化之称,历来崇文重教,办好教育,一直是区委、区政府和全区人民的心头大事。通过与上海师范大学的战略合作,双方积极构建从幼儿园到小学、初中,再到高中、大学的全周期高品质教育体系,希望在全市竖起区校全面深化合作的一面新旗帜。她强调,当前,嘉定正加快推进嘉定新城新一轮规划建设,将以上海市实验学校嘉定新城分校等一批高品质学校为引领,下好嘉定新城发展的这一教育先手棋,建设一批与“教化嘉定”相匹配的“百年老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引领推动嘉定新城公共服务向全市一流、长三角领先水平迈进。

图像

会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师范大学、嘉定区人民政府三方签署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上海市实验学校嘉定新城分校的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三方将共同建设与嘉定新城发展定位匹配、兼具上海市实验学校特色和嘉定区域特点、在全区乃至全市同类学校中高质量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办学规模为每个年级6个班,并根据办学条件合作筹建学校高中部。建成后,学校将纳入上海市实验学校的教育集团,在学校办学、教育科研、师资培训、学生培养、国际交流、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打造新城的引领性、示范性教育品牌,辐射带动嘉定教育的整体提升,助力嘉定新城建设成为上海新城样板。

签约仪式上,上海市教委副主任贾炜、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张峥嵘、嘉定区委常委、副区长傅俊,分别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

图像

去年以来,嘉定区先后与中国福利会、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新城共同举办上海市宋校嘉定实验学校,华东师范大学第五附属学校、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五实验学校、上海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等,极大丰富了嘉定新城的优质教育资源群。上海市实验学校作为上海乃至全国的知名品牌学校,学校办学至今成果丰硕,社会认可度高,为上海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经验。

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上师大基础教育发展中心,嘉定区委办、区府办、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教育局、嘉定新城(马陆镇)、上海市实验学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