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聚焦3•15|“大V”收钱写点评,上海查处疑似委托“刷单炒信”商户150余家
东方网2021-03-12 18:40:19

东方网记者程琦3月12日报道:哪家餐厅好吃,哪家餐厅环境好,现如今看点评网站上的网友点评内容已经成为人们的“重要参考”,可是你知道,也许你看到的“参考”可能是刷出来的。特别是一些“探店达人”“大V”的好评是收了钱的。

昨天,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各区局,根据大众点评网站提供的线索,对上海涉嫌从事“刷单炒信”业务、组织虚假宣传的6家公司开展集中执法。经初步调查,疑似委托“刷单炒信”商户约150余家,涉案刷单金额约80万元,拟立案5起。

在静安区一家商务楼中,执法人员进入一家企业,现场调取该公司的工作群聊天记录,查阅相关代运营合同协议、刷单需求表、虚假销售单等。

在一份群内公告中,记者看到了写有对“大V”的具体要求,还划了重点,包括“要求现场签到,星级5 环境5 趣味5 服务4.5,6张图+180字”的内容,为了逃避平台审查,还写明了浏览路径。如,要先浏览其他3家以上店铺,再找到目标店铺,店铺的浏览要在1分钟以上,再浏览其他店铺,最后返回搜藏该店铺,同时还要查看几条点评内容。

而在一份推广页面中,则写有“大V到店体验,用好评形式完成冲击榜单……帮助商户提升门店排名”等内容。企业对于“流量团”到店的频率、每批多少人也有规划,并按人数向商户收费。在罗列的“大V”中,均为LV5-8等大众点评高星级用户,粉丝数从几百、上千、几万不等。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陈志臻介绍说,一般的“达人探店”,大V们撰写评价,无需经过商家同意即可发布,是好是差都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而这家企业的行为,要求大V们在特定时间到店,撰写的评论必须经商家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并给予大V返现。有时,商家还会指定一些关键词必须出现在评论中。或者,大V们根本不用到店,出借账号作为好评发布的阵地即可。

陈志臻表示,虚假的好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上述行为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此外,记者了解到,此次行动是前期大众点评公司通过平台监测中发现,本市多家公司涉嫌在后台刷单炒信行为后,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线索。执法总队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排摸调查,初步核实了涉案公司的基本情况后,对举报内容和相关线索进行梳理,并及时与相关区局执法大队沟通,成立了专案组,制定检查方案,联合开展此次行动。

经初步调查,疑似委托“刷单炒信”商户约150余家,涉案刷单金额约80万元,拟立案5起。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坚决打击、严厉惩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作者:程琦
选稿:沈昊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