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半年10家支行更名为长三角示范区支行,更名前后有何不一样
澎湃新闻2021-03-17 15:20:00

从去年9月中国银行将该行上海朱家角支行更名为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以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嘉兴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纷纷将相关支行更名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澎湃新闻根据银保监会网站的批复统计发现,截至目前,有11张批复是关于同意银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更名。

具体来看,中国工商银行有3个支行更名: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汾湖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嘉善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各有2个支行更名:中国银行上海市朱家角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银行嘉善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善县支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各有1个支行更名: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青浦支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青浦支行更名为“中国民生银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此外,嘉兴银行嘉善支行更名2次。去年11月嘉兴银行嘉善支行更名为“嘉兴银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今年3月,嘉兴银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又再次更名为“嘉兴银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支行”,简称“嘉兴银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如何看6家银行共10个支行更名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沈开艳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

这实际上释放了一个重要的信号,就是金融系统也加入到了长三角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中。

沈开艳解释,金融本身是需要流动的,银行之间区域、资源、资金的争夺是激烈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挂牌之后,在资金流动、存贷款方面,包括一些行内可以出台的区域性措施方面可以达到一致,有利于资金在长三角区域内更合理的配置;金融的目的是支持实体经济,未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很重要的一点是金融的支持,这些支行的成立将为长三角地区实体经济发展带来利好消息;长三角地区未来的发展是科技创新,而科技创新的投入是非常大的,很少能够通过一个小区域个别的企业去完成,这时候就需要协同创新,协同创新就需要金融的支持。

沈开艳进一步提出,如果这些银行率先在金融扶持、科技金融、金融科技等方面率先突破的话,将对长三角未来的经济发展、产业振兴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另外,这些银行支行中有“示范”一词,也就是说如果这样的模式运用得好,可能会在京津冀等其他区域试用。

“一种好的经济模式在长三角进行示范、尝试探索,当这样的模式成熟之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也为我们金融改革带来了一个非常好的示范效应。”沈开艳说。

去年4月2日,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精神,推进先行先试和率先落地,由示范区执委会会同央行上海总部等12个部门牵头起草的《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深化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推进先行先试的若干举措》(下称《若干举措》)正式出炉。

《若干举措》围绕推进同城化金融服务、试点跨区域联合授信、提升移动支付水平、支持设立一体化金融机构、推进跨区域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推进一体化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一体化科技金融服务、建立金融信息共享合作机制等8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的先行先试举措。包括支持设立一体化金融机构:《若干举措》对《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进行了细化落实,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一体化示范区管理总部或分支机构,支持符合监管政策的地方法人银行设立资金营运中心。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陈佩珍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