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北京朝阳法院建议医美严重违法者终身禁医
北京青年报2021-03-18 01:15:00

北京青年报记者3月17日了解到,日前,北京市朝阳法院召开医疗美容纠纷审判白皮书暨典型案例发布新闻通报会,对近五年来医疗美容纠纷民事案件审理情况进行通报。其中,涉诉医疗美容项目相对集中,以面部整形类居多。超四成涉诉美容就医者产生器质性损害。

朝阳法院对近五年来医疗美容纠纷民事案件审理情况进行调研,并正式发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医疗美容纠纷案件民事审判白皮书(2016年度—2020年度)》。

其中涉诉美容就医者主要是中青年女性。从美容就医者的性别看,五年间审结的医疗美容纠纷案件中,女性186人、男性9人,占比分别为95.4%、4.6%。涉诉医疗美容机构绝大多数为民营机构。涉诉医疗美容机构中,被诉10次以上的4家;被诉2次以上不满10次的28家;被诉1次的45家。从涉诉医疗美容机构的规模上看,以医院和诊所为主,约占总数的71.2%。涉诉医疗美容项目相对集中,以面部整形类居多。超四成涉诉美容就医者产生器质性损害。

朝阳法院向国家卫健委发送司法建议,提高罚款上限,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坚决吊销取缔,对严重违法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实行终身禁医制。

文/本报记者 张鑫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