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福晟国际延发全年业绩并停牌,股价仅剩0.02港元/股
澎湃新闻2021-04-01 16:16:00

和陷入债务危机的家族企业切割之后,地产二代潘浩然控制的福晟国际(00627.HK)仍未顺利运营。3月31日,福晟国际发布公告,延迟刊发2020年全年业绩、审阅及批准业绩的董事会会议延期举行并暂停买卖。

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须不迟于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3月31日或之前)刊发前一财政年度的初步业绩的公告。

福晟国际称,公司延发年报主要是因为,非全资附属公司嘉兴市铂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铂金置业”)未能及时提交,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核数师要求的有关资料。

对此,福晟国际称,延迟刊发业绩将构成上市规则第13.49(1)条的不合规事宜。公司管理层正与嘉兴铂金置业的少数股东在当地紧密联系,并已派遣人员到该地区评估情况。

据福晟集团2019年中期报告,其持有嘉兴铂金置业75%的股权,该公司的主要资产是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的一处名为“富丽广场”的商住综合体项目。

该项目是福晟国际2018年获得,当年9月福晟国际宣布,其拥有的上海福晟置业有限公司以4.31亿元的代价购买嘉兴铂金置业75%股权。

福晟国际此前透露,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2万平方米,预期投资约8亿元,按照计划,该项目最早于2018年底预售,并于2019年分阶段完工。

福晟国际2020年中期报告则显示,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出售,首期完工时间改为2020年,二期完工时间改为2021年。

潘浩然的父亲是陷入债务麻烦的福晟集团实控人潘伟明,2019年底福晟集团的债务危机浮上台面,福晟集团和闽系房企世茂集团召开发布会,世茂集团介入福晟集团,帮助盘活销售,处理债务危机。过去一年多,福晟集团债务危机处理并无太多进展。

其实在福晟集团债务危机公开之前,潘伟明试图保全福晟国际及儿子潘浩然。公开资料显示, 2019年9月,潘伟明与自己的儿子和其控制的福晟国际进行切割,宣布将自己持有的福晟国际的股份转给潘浩然,由此,潘浩然持有福晟国际56.45%股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切割的同时,潘伟明将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中山港的一个在建物业项目,即福晟钱隆湾畔装入上市公司。福晟国际2019年年报显示,2019年9月,公司以1.5亿元人民币代价收购中山市正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其股东贷款。

这笔交易的卖方为广州福晟置业有限公司,是潘伟明控制的福晟集团间接拥有88%股权的附属公司,而福晟集团由潘伟明及其妻子陈伟红分别拥有90%及10%股权。

没有福晟集团的支持,福晟国际发展不畅。2019年10月10日,福晟国际股价最高跌幅超七成。该公司在发布股价及成交量不寻常波动自愿性公告时表示,董事会确认,其并不知悉有关公司股价或成交量变动之任何原因,公司运作一切正常。

家族企业重组无起色,潘浩然控制的福晟国际财务状况急转直下。该公司2020年中期报告显示,期内,公司亏损约3.86亿元,而2019年同期公司尚盈利1.05亿元。

至2020年11月,福晟国际发布公告,公司考虑出售包括企业广场3期物业在内的香港资产。截至目前,尚未就出售企业广场3期的权益达成任何具约束力的协议。福晟国际中期报告显示,企业广场3期建筑面积为6763平方米,其拥有100%权益。

2020年的最后一天,福晟国际发布公告,因债务违约、债权人申请清算。具体原因为,福晟国际无法结付所欠2700万港元债务,债权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申请对福晟国际进行清算。至2021年3月12日,福晟国际发布公告,该公司已获取加盖印文的文件:香港高等法院颁令撤回债权人此前提交的清盘申请。

福晟国际3月29日上午9时起停牌。截至3月26日收盘,福晟国际每股报0.02港元,公司总市值为2.3亿港元。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庞静涛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