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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顶漏水 墙体脱落……居民觉得在家很不安心 那么——这样“住不得人”的房子谁来管?
上海松江区政府2021-04-09 10:51:00

    家中漏水不断,楼外墙体脱落,这样的环境让人如何居住?市民沈女士近日通过“上海松江”App反映,她所居住的中山街道五龙二村小区令居民感到不安,“只要一下雨,几乎每户人家家里都会漏水”。从居民楼过道经过,还要担心头顶会随时脱落的墙体。

    面对这样不如意的居住环境,居民们纷纷表示,小区没有物业管理,而居民大多数为老年人,不知该如何修缮房屋,且房屋过于老旧,因此,安全隐患始终无法根除。





    居民楼外墙霉迹斑斑。



过道顶部的墙面已剥落。


   

    觉得在家很不安心

    生锈的空调外机,随时掉落的外墙漆面,发霉的房间顶……走进五龙二村,破旧感扑面而来。沈女士告诉记者,眼前的景象一旦遇上雨天就更加惨不忍睹:“下雨天的时候,几乎每家每户都要用脸盆去接房顶的漏水。”由于长年累月的漏水,使得每家每户的房内墙壁都布满了霉斑。

    谈起五龙二村的房子,沈女士的邻居朱先生也是连连摇头。他告诉记者,由于漏水情况太过严重,他曾经修复过房顶。“但是修了没有多久,房间里又漏水了,因为房顶已经破败不堪,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除了屋内漏水之外,更令小区居民担心的是,楼的墙壁还存在随时脱落的风险。“大家都不敢随便在楼道多停留,就怕一不小心就被掉落的墙体砸到头。”沈女士说,万一不小心有墙体脱落砸到大家的头上,后果将不堪设想,况且这里居住的以老年居民居多。“现在感觉,在家是最不安全的。我们是没有经济能力搬家,不然,谁都不愿意住在这样处处都是安全隐患的房子里。”沈女士无奈地说。

    没有物业谁来修缮

    那么,为何始终无人前来修缮房屋呢?记者从五龙居民区党支部负责人口中了解到,对于屋内漏水以及楼道墙体脱落的情况,由于该小区至今都没有物业参与管理服务,因此,需要由居民自行修缮。

    面对居委会这样的回应,小区居民深感不满。“我们这个小区大部分都是老年人,谁懂得修理呀?”沈女士说,对于一些公共区域,大家更是不懂得具体的修缮流程。

    朱先生透露,几年前,因为恶劣天气,居委会曾将所有五龙二村的居民转移到居委会办公室,当时就是考虑到老旧房子会给居民带来危险,老人们不得不在居委会干坐了一个晚上,天气转好才回到家。“这是不是证明大家都知道我们这个房子很危险?”他问道,为什么这样危险的房子没有人帮助维修?甚至连房屋是不是可以拆迁至今也无从知晓。

    已列入动拆迁计划

    记者从中山街道发展办相关负责人口中了解到,五龙二村的房屋性质特殊,目前一无物业、二无产权证,街道也注意到了该小区房屋破旧的情况,因此,早在3年前,街道便对小区的房屋实施加固工程。考虑到居民反映的情况,目前,已将该小区列入中山街道动拆迁计划中。“只要八成的居民同意拆迁,就可以进入实质性拆迁程序了。”该负责人说。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该小区房屋已进入拆迁流程,但如何避免现存的安全隐患依然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对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今年市级层面下发的《上海市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明确要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的原则,在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前提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该工作人员建议,由于目前中山街道五龙二村没有房屋产权证,也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针对出现的家中漏水和外墙脱落等情况,由属地牵头组织人员按要求开展全面排查,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并督促落实隐患处置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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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外墙墙面存在安全隐患如何处置?

    记者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针对房屋外墙饰面、外墙外保温、外窗、建筑附属构件,以及空调外机、雨篷、花架、晾衣架、防盗窗等外墙附着物的高空坠物隐患问题,坚持“谁的房子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的原则,业主和设施设备产权人为责任主体,造成高坠隐患问题产生的业主或相关责任方承担维修责任。

    一旦发现问题,统一纳入城市网格化监督管理范围。街(镇)接到区综管平台派单后,应对高坠隐患问题进行核实,并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报告。

    对报修、排查、巡查等渠道发现存在高坠隐患的房屋,物业服务企业或小区自行管理机构应及时采取告知、设立警戒线等警示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搭建防护网、棚架等必要的应急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坠物伤人毁物事件。

    在责任认定及专业检测方面,对因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引起的高坠隐患问题,由房屋的原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承担维修责任。

    对因房屋自然老化、日常维护保养不足等原因引起的高坠隐患问题,由相关业主进行维修处置。

    外墙、屋顶等共用部位的隐患问题,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实施维修,维修费用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对自用部位的外窗、玻璃阳台等,由该部位所在房屋的业主负责维修(经业主大会同意后,维修费用也可在公共收益中列支)。

    对于外墙上设置的空调外机、雨篷、花架、晾衣架、防盗窗等业主自有自用设备的高坠隐患问题,由相关业主进行整治。

    对高坠隐患原因不清晰而无法明确处置责任的,由街(镇)先行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检测鉴定,依据检测鉴定结论来明确维修责任。

    检测鉴定报告应明确高坠隐患产生的主要原因和维修处置建议。对检测鉴定结论有争议的,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可组织专家对检测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如需要走司法途径判定责任主体的,检测报告技术评审认定的责任方须先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隐患部位采取临时处置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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