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郭美美所涉减肥药案细节曝光 所含“西布曲明”危害极大
上观新闻2021-04-13 07:03:30

昨天上午,浦东公安分局披露了一起制销有毒有害食品案。据悉,该案就是此前警方披露的网红郭美美涉嫌的相关案件。经过前期数月缜密侦查,浦东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会同外高桥公安处及相关派出所,在多省多地统一开展收网行动,先后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的嫌疑人曾某某、周某某、郭某某等75人。

去年12月,浦东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收到一条线索:有人在网上销售假减肥药。警方追查发现,这款减肥药里添加了“西布曲明”这一违禁成分,并混合淀粉、色素等制成糖果或胶囊。该药品的生产窝点在四川、云南和山东三地,通过网络发布广告招募代理商,主要在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

“添加这种违禁成分后,食用者一天可以瘦三四斤,但这种药品对人体危害很大,会导致食欲不振、头晕恶心等后果,严重的会导致死亡。”侦查员介绍,这款药品每粒的生产成本只有几毛钱,终端代理商的售价为每粒69元。对于肥胖症患者来说,“西布曲明”原本是一种治疗药物。早在2010年,“西布曲明”就已被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但此后仍有人为追求减肥效果,违规使用这种成分制成的相关减肥食品。

今年3月中旬,警方对这一团伙实施抓捕,共捣毁生产窝点3处、销售窝点24处,现场查获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6.5万余粒、生产原料约34公斤、生产设备3台以及外包装2万余件,涉案金额达5000万余元。

目前,相关涉案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均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两名主要嫌疑人已被检方批捕。

选稿:孙衍康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