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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规则五花八门,借共享充电宝如“开盲盒”
北京日报客户端2021-04-20 16:04:00

“远近高低各不同”,已经成为共享充电宝租金的一大“特色”。共享充电宝一方面以“免押金”吸引消费者,一方面却“故意”不在柜机上注明租金价格。加上计费规则五花八门,消费者一不小心就多花了冤枉钱。

上周末,市民孙先生在西红门荟聚购物中心某餐厅租用了一个共享充电宝,租金是每小时4元。而他的朋友是在另一家店租的同品牌充电宝,租金却是每小时3元。同一个商场,租金却不一样,让他感觉被“收割”了。

“如果柜机上有标价,我就当不了‘冤大头’了。”孙先生说道。他说,共享充电宝的柜机都长得一模一样,而且还是同一个商场,同一个品牌,他天然就认为价格也是一样的。

孙先生表示,他认可共享充电宝的租金价格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即便是同一个区域,共享充电宝的价格也有高有低。

记者在荟聚购物中心看到,商场里的共享充电宝品牌有小电、美团、怪兽等,基本上每家餐饮门店都设有共享充电宝柜机。但是,这些充电宝柜机上都没有“明码标价”,却醒目地标注“免押金借充电宝”“美好生活不断电”等字样。只有当消费者扫码使用时,手机上才会显示出价格。

记者发现,在商场内,小电充电宝的柜机数量占优。记者随机测试了几台不同柜机,发现即便同是小电,租金的价格也不一样,如同开“盲盒”一样。在一家泰式冰淇淋店,小电充电宝的租金是每小时4元,在一家酸奶店,同样的小电,租金却是每小时3元。

单价不同,这只是“明面”上的差异。共享充电宝还有隐形的价格差,同样的时长,结算时的金额可能却不一样。原来,问题出在了共享充电宝的计费方式上。

记者在多家商场调查发现,有的共享充电宝是以30分钟计费,有的则是以1小时计费。以小电充电宝为例,有的点位是30分钟2元,有的则是1小时4元。看似价位相同,其实暗藏玄机。根据共享充电宝的计费规则,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不足1个小时的,也是按照1个小时来计费。

比如,使用共享充电宝1小时10分钟,按照30分钟2元的规则计费,用户需要支付6元。而按照1小时4元的规则计费,就需要支付8元。

记者还发现,各品牌共享充电宝都设置了“封顶价格”,划定了使用一整天24小时的“最高消费”。然而,无论是计费规则还是封顶价格,充电宝柜机上都没有明确标注。用户在使用时稍有失察,就当了“冤大头”。

在荟聚购物中心,记者走进两家使用美团充电宝的门店,一家的封顶价格为20元,一家则为40元,相差20元。记者又对比了几家小电充电宝点位的封顶价格,有的封顶价格是30元,有的则是40元,也不统一。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不少用户对共享充电宝不同的封顶价格表示不满。一位用户表示,他在高铁站借了一个充电宝,因为两天未归还,结果被扣了80元,大大超出了他的心理预期。

与共享单车相比,共享充电宝的定价、计费标准复杂得多。这恐怕也是共享充电宝没有“明码标价”的原因。

记者了解到,共享充电宝的定价由商户和企业共同制定。共享充电宝企业可以根据商户提出的要求,来调高或者调低共享充电宝的租金价格。至于相同地区不同场所的租金价格差异,主要是因为入场费和分成费不同而造成的。比如在景区、车站等地区,共享充电宝的价格就要相对高一些。

有业内人士表示,共享充电宝市场均价为每小时3元。但在商家要求下,厂家可以对收费价格、免费时长以及计费标准、封顶价格等进行调整。多家共享充电宝客服人员也解释,充电宝定价是“市场决定”,因为店面运营成本不同,所以价格有高有低。

“共享充电宝计费规则五花八门,同一地点不同价格,甚至同时不同价,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北京福茂律师事务所主任时福茂律师认为,共享充电宝计费的种种乱象,主要是没有“明码标价”造成。

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时福茂认为,共享充电宝柜机上并不显示价格,而是在消费者扫码之后才能看到充电宝的计费规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甚至共享充电宝“不约而同地”集体涨价的行为,也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嫌疑。

他表示,互联网经济催生了共享充电宝等新生事物,也产生了许多新的经济模式。但是消费者在维权时,常常因为现有的法律法规与社会生活中的新现象不匹配,从而会遇到瓶颈。因此,法律法规还需不断完善,对互联网经济中的侵权责任进行界定,才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不被“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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