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你不知道的贵州丨白水河?黄葛树?原来指的都是这个闻名遐迩的地方!
贵州广播电视台2021-04-30 13:03:00

贵州的黄果树大瀑布名闻遐迩,但说到黄果树这个名字,大家可能不知道,历史上,黄果树瀑布还有过其他的名字。

你不知道的贵州00:00 / -Play

黄果树记入典籍最早始于明代,一个是《徐霞客游记》,另一个是贵州“天末才子”谢三秀的诗《叠水上小憩因作短歌》。不过,这两位先生在记述黄果树瀑布时都没有使用“黄果树”这个名字。

徐霞客过黄果树的日记记了白水铺、白水河、白虹桥、望水亭这样一些地名和建筑,但写到瀑布时没有注明名称。可见当时瀑布尚无命名,如有也是以白水河代替。

谢三秀的诗用“叠水”,指的是白水亦即瀑布,《贵州省志》中“白虹桥跨叠水”可以作证。

清代大量写瀑布的诗文中用了“白水河瀑布”这个名称,如《观白水河瀑布歌》《白水河瀑布》《白水河瀑布记》等。更多的诗文用的是“白水河观瀑布”或就用“白水河”三个字。这时,在黄果树瀑布这个特定的地方,“白水河”就成了瀑布的名称。

也有的人用了“白水岩”为名,如田雯。后来《镇宁县志》上出现了《黄葛树瀑布》的条目,另据《永宁州志》中记载,在清朝光绪年间的举人龙运松所写的《白水河观瀑》一诗中,有“今来驱马出黄葛”的句子,用的就是“黄葛树”的简称。

黄葛树也称黄桷树

以“黄葛树”作地名和瀑布名,是有道理的,因为,当时瀑布周围“陇箐亏蔽”(徐霞客语),森林密布,其中又以黄葛树又多又大。即使在今天,在黄果树这个地方,黄葛树也是很常见的景色树种。

后来,张绍棻在《望水亭有感》一文中讲到行政区划的名称时,还用了“黄桷树”这个名称,而黄桷树其实就是黄葛树的另一种叫法。

令人费解的是这个时候还出现了“黄葛墅瀑布”和“黄阁墅”地方两个名称,前者见之于王庆云的《黄葛墅瀑布图记》,德隆的《观白水河瀑布歌》也说“经永宁之黄葛墅”。清朝官员许缵曾在《滇行纪程》中有一篇文章也用了这个名称——《记双明洞及黄葛墅瀑布》。

然而,《镇宁县志》所载《白水河斗牛》一文中却有“黄阁墅”的说法,不过该文把“白水河瀑布”和“黄阁墅”地方是明确分开的。这可能有两种解释,一个是笔误,一个是作者别出心裁,试图为瀑布及瀑布所在地的村庄取一个他自己认为新颖的名字。

即使在这一时期,许多人写作还是用“白水河瀑布”或“白水瀑布”,如郑珍有一首诗的题目就叫“白水瀑布”。这说明黄果树瀑布的名称在发生演变,但尚未定型。

清道光十四年(公元1834年)刻印的山阳李宗昉《黔记》,录江西山阳李腾华的诗《白水河小憩并序》,序云:“白水河,其地多黄果树,故以树名名村市。”序中还引了两句诗:“飞雪溅衣黄果树,乱红撩眼刺梨花。”此处的“黄果树”显然也是讲地名。这是古籍中第一次出现“黄果树”这个地名,而且明明白白地说了这个地名的来源——以树名命名村市。这里的村市既然叫了“黄果树”,瀑布被冠以“黄果树”的名称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了。到此,黄果树瀑布的名称才完成了它的演变而定型下来直到今天。

体验多彩贵州 乐享温暖人生

一键转发,为贵州点赞!

资料来源:政协贵州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贵州旅游文史系列丛书》编委会编,《贵州旅游文史系列丛书  黄果树卷  中华壮观》。

南明检察院邀您关注《你不知道的贵州》   

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00:00 / -Play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