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失控”的电梯:福州男孩电梯故障自救失败坠亡 家属与物业正等待责任划分认定
封面新闻2021-05-06 13:30:28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13岁男孩超超(化名),拿着一把雨伞,打包了一份外卖,进了小区。他的家住在二楼。习惯性地,他坐上通往二楼的电梯,但没有想到,电梯突然停止,此后,超超的生命也戛然而止。

这是发生在福州晋安区鼓山镇蓝湾雅境小区的一幕。事发时间为5月3日傍晚六点过,超超乘坐的电梯出现了故障,原本是在二楼就应该停留,但却突然上升到了6层和7层之间。超超先是按警铃、拍打电梯门,然后按“紧急通话”按钮求助,都没有得到回应,慌忙中,超超用伞柄撬开轿厢门,随后坠亡。

5月6日,封面新闻记者与超超的家属取得联系,对方告知,目前他们正在与电梯维修方、小区物业等多个部门进行协商,他们希望追究物业对电梯的维护保养责任,他们告诉记者,“出事的电梯一直就存在问题,在超超事发前,电梯也发生过多次故障,但在假期没有例行维护。”电梯维保公示显示,维保公司大约半个月检修一次电梯,在4月19日,电梯设备状态检查结果为“正常”。

超超今年13岁,家里还有一名上初三的姐姐。5月3日这天,他的父母因为有事情回了老家,两个孩子不愿意回去,就留在了福州。

他们所住的地方是在蓝湾雅境小区,这是一个房龄超过15年的小高层住宅小区,共19栋,每栋楼有电梯。超超的家在二楼,事发当天,姐姐在家里,超超拿着一把长柄雨伞独自下楼取外卖,按平时的时间计算,超超取完外卖上楼,不会等太久。

但姐姐迟迟没等到取外卖的弟弟回家,担心是不是出什么事了。而由于超超身上没有带手机,姐姐便准备下楼查看,这才发现电梯已经故障,而超超也没了音讯。

超超的姑父林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们也是从监控中发现了超超遭遇的事情,“我家小孩当时在电梯里各种求救都没回应。”林先生说,家属发现电梯故障后,先是求救小区保安和物业希望救人,并报警,之后家属找到保安开门,让大家先把人抬上来。

超超被抬上来的时候,已经没了呼吸。林先生说,超超原本以为电梯是到了二层,但实际上电梯却是在直接到了6层,当小孩发现电梯故障后,尝试过拍打电梯门和按紧急报警按钮,都没有回应。超超选择用伞柄撬开轿厢门,钻出轿厢,随后发生了意外。

记者获取到的一份小区电梯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超超身穿一件白色T恤,手拿一把长柄雨伞。

5月3日下午18时26分,超超坐上了电梯,并按了电梯2层按钮。

他在电梯中等待了一会儿,发现电梯在第二层时并没有停留,且处于封闭状态,之后还突然上升到了6层和7层之间,也许是意识到不对劲,他开始按警铃、拍打电梯门,并按黄色的“响铃”按钮以及“紧急通话”按钮,但都没有得到回应。

发现上述种种方式都没有结果后,超超用自带的长柄雨伞撬开了轿厢门以及6层的电梯门。监控视频显示,此时电梯还未到达7层,而超超从撬开电梯门后,从缝隙中钻了进去。

当天下午18时34分,超超爬出了电梯,但不料一脚踩空坠落身亡。记者注意到,超超钻出电梯之前,还特意拿上了刚取到的外卖。

而在事发后,家属查看了小区物业监控以及向电梯维修公司讨要说法,发现当天小区保安并没有接到任何“求助”信息,“原本在5月1号就出过问题,这就是物业不作为,电梯维保没有尽到责任。”家属告诉记者,他们希望物业能够就此事承担相应的责任。

5月6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与超超的姑父林先生取得联系。林先生说,事发后,他们已经跟物业以及电梯维保公司进行过协商,协商的时间约定在5月7日。

林先生告诉记者,在超超出事前两天,他也坐过那部电梯,“发生过故障但没人来维修。”他说,因为小区里面的电梯使用年限较长,在这之前曾出现多次故障,物业方面并没有尽到应尽的维护保养责任,而在事发时,小区保安是可以通过监控看到电梯内的情况的,但也没有发现,“电梯的紧急求助按钮也失灵了,物业方面应该承担责任。”

记者获取到的一份该小区电梯维保公示显示,小区电梯维保公示为福州聿宏电梯有限公司,于2005年开始投入使用,总共有21台设备,其中,事发电梯的维保合同日期是从2020年10至2021年12月止,维保人员为谢某某,检查时间为半个月左右检查一次。

林先生说,电梯检查结果一般都会显示为“正常”状态,而出事的那部电梯最后检查时间是在2021年4月19日,显示为“正常”,“当时5月1日那部电梯是发生过故障的,2号有工作人员来维修,但是没有修好,物业方面也没有张贴任何电梯故障告示。”

与此同时,记者也曾多次尝试联系电梯维保公司工作人员谢先生,电话拨通了但并没有接听。

记者注意到,在2020年8月底,蓝湾雅境小区因业委会辞职,经过申请,选择了一家名为“台西物业”的物业公司进驻该小区管理,在今年4月,经过业主满意度调查后,正式聘用该物业公司为蓝湾雅境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而超超家属曾提出,超超当时按到了“紧急求助”按钮,但物业保安并没有接到求助,以及物业没有第一时间发现电梯故障、超超被困的情况,应当承担责任。

对此,5月6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也与“台西物业”负责人黄先生取得联系,黄先生告诉记者,作为物业,他们已经向超超家属支付了丧葬费10万元,且正在等待相关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结果,“目前有些事情不方便透露。”针对家属提出的保安为何没注意到超超求助一事,黄先生说,由于小区内的32个监控探头,都安装在保安室的一块显示屏上,事发时也有保安值班,但是男孩被困的时间只有短短7分55秒,“这一点保安确实没有注意到。”

据该小区部分业主说,在5月3日晚间到5月4日中午时,物业处没有人员值班,且事发后,涉事电梯才被断电停用,在门口摆放着一个“危险,电梯例行保养”的提示。而与此同时,超超的灵堂也摆放在了小区门口,照片中的他,带着一根红领巾,面带微笑地看着前方。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