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边境线上“活地图”姚忠晋:探访23年 密林深处寻得抗联七军军长墓
中国新闻网2021-05-08 09:54:00

中新网双鸭山5月8日电 题:边境线上“活地图”姚忠晋:探访23年 密林深处寻得抗联七军军长墓

中新网记者 姜辉

“饶河县是东北抗联第七军的诞生地和主要根据地,抗联七军军长陈荣久曾带领战士在这里毙伤日军数百人,战功卓著。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陈荣久烈士的牺牲地……”7日,双鸭山边境管理支队饶河边境管理大队西林子边境派出所老民警正在为新民警讲述陈荣久和抗联烈士的事迹。通过民警的讲述,记者得知了黑龙江省地方志专家、边境线上“活历史”姚忠晋苦寻23年、三踏青山寻忠骨的一段鲜为人知的往事。

“我长期生活在祖国东北边疆乌苏里江畔,打小就听人讲抗联七军的故事。数十年来,我走访数十位抗联亲历者和在日本侵略者手下死里逃生的农民,积累了很多抗联史料,整理出来交付于世人,对革命先烈是一种纪念,对后代是一种教育”。见到姚忠晋时,91周岁的老先生精神矍铄,每天仍然坚持看书、整理资料。

“这本《烽燧乌苏里——东北抗日时期人物访谈实录》是我编著的,2015年出版,里面记载了寻探陈荣久军长墓葬的纪实”。1959年8月,时任八五九农场东安分场副场长的姚忠晋利用撰写场史出差之机,走访了前抗联七军军需处长、当时宁安农场场长杨洪义和前七军副官邴升臣,了解了抗联七军在饶河县境内与日伪军浴血奋战的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临走时,杨洪义嘱托姚忠晋转告饶河县领导,抗战时期,抗联七军军长陈荣久在饶河县境内牺牲,望能找到墓地,竖一碑石,以为纪念,并昭示后人。

“陈荣久将军原籍为宁安市东京城镇三家子村,1904年生,自幼家境贫寒,10岁丧父。‘九一八事变’时,陈荣久将军于东北第二十一混成旅骑兵二营七连当班长,1934年被送到苏联东方大学深造,1936年秋回国后任东北抗日联军第七军军长。1937年3月,陈荣久将军率150余名战士在饶河大顶子山后天津班屏岭山下阻击300余人的日伪军讨伐队,为掩护部队转移,不幸中弹牺牲”。姚忠晋告诉记者,陈荣久将军牺牲后,遗体来不及正式举葬,临时委托抗日救国会民众刻杨柞木为棺,葬于屏岭山密林中。

“杨洪义虽然记得大概位置,但是事过20余年,知情人渐次问古,陈军长墓葬之所在一直是个谜”。姚忠晋回到饶河后,当即将寻墓立碑一事转告当时的有关领导,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愿。

“我自幼生活在东北边疆,闻听抗联斗争事迹较多,特别是亲身查访抗日斗争史料,使我对抗联产生了深厚感情,寻找陈军长墓葬的事情一直记在心里”。1980年8月和1981年9月,姚忠晋协同饶河县民政、科协等部门两次上山寻找,均没有结果。1982年春,饶河县组成陈荣久军长墓葬寻查委员会,姚忠晋为考察队长。同年5月13日,考察队在屏岭山二峰顶偏阴处找到陈荣久墓葬。1983年,饶河县政协及该县民政局将陈荣久遗骨移至饶河县烈士陵园重新安葬。2014年9月1日,陈荣久被列入第一批在抗日战争中顽强奋战、为国捐躯的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我们每年都定期到陈荣久烈士牺牲地祭拜,让民警可以更好地将抗联的历史,红色的精神传承下去”。双鸭山边境管理支队饶河边境管理大队西林子边境派出所教导员葛春雨告诉记者,姚忠晋老先生退休前曾为饶河县县志办主任,编撰了饶河县志,数十年来奔赴佳木斯、哈尔滨、北京、上海等地探访抗联事迹,是活跃在饶河县抗联七军的“活历史”。受到抗联精神感染,姚忠晋还将孙子姚有毅送到武警黑龙江边防总队双鸭山支队饶河大队戍边(改制后,姚有毅在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工作)。(完)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